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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复习(6)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7-31
导读: 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如下结构状态: 1、市场进入秩序 2、市场行为秩序 3、市场结构秩序 4、市场退出秩序 5、商品销售秩序 6、交换关系秩序 7、生产经营秩序 8、涉

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如下结构状态:

1、市场进入秩序 2、市场行为秩序 3、市场结构秩序 4、市场退出秩序 5、商品销售秩序 6、交换关系秩序 7、生产经营秩序 8、涉外的规则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行政行为

? 概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国家职能机关。 ? 工商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

1、必须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采取的行政措施 2、行政行为内容必须合法、确定和可行 3、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4、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行为一旦合法成立,就发生一定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 2、确定力 3、执行力 第三节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的涵义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实施行业管理。其实质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建立物业管理市场正常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内容:1、行政立法 2、执法监督 3、协调服务 4、宣传引导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

物业管理企业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 服从行政部门的管理 ? 协助行政部门的管理 ? 借助行政部门的管理 ? 支持行政部门的管理

第六章 法律基础知识与应用

第一节 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广义的法:一切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仅指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规范。 二、法的分类 (二)法系

大陆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我国)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系 (三)法的形式分类

按照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效力的强弱,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按照创制形式或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三、法的指定 (二)法律规范

国家立法机关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假定是指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处理是指规范中规定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制裁就是指违反规范的规定时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国家将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三)我国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的法、国际条约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行、审计署 ××××××办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常委制定 四、法的实施 (一)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的两种形式: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 (二)法律适用

广义上法的适用:一切司法和执法活动

狭义上法的适用:司法活动,即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 (三)法律关系的种类

1平权的法律关和隶属的法律关系 ○2一般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法律关系 ○

3绝对的法律关系和相对的法律关系 ○4调整性的法律关系和保护性的法律关系 ○

(四)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权利主体,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内容:在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客体:权利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三类:物、行为、和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五)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各种形式

违法可分为:违宪、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犯罪) 第二节 民法基础知识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

1平等主体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基于生命、身体、健康、名誉、○

肖像、隐私、姓名、名称等人格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人格关系的核心是各种人格权。 3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静态的财产关系——物权,动态的财产关系——债权 ○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权利不得滥用 二、民事主体 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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