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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会计实务(16)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5
导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地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征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地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3)征收方法

①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交纳,税率为1.2%,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例4】正保大酒店的经营用房原值5000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后余值计税,适用税率为1.2%。 【答疑编号911070104:针对该题提问】

则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房产税税额=5000*(1-30%)*1.2%=42(万元) ②从租计征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租金收入应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如果纳税人对租金收入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按照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款。征收比率(税率)为12%。

【例5】正保大酒店出租门面房三间,年租金收入为30万元,适用税率为12%。 【答疑编号911070105:针对该题提问】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00000*12%=36000(元)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开征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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