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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疾病诊疗标准(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5-19
导读: 5 3.关节功能锻炼。 4.开放性关节脱位,清创复位闭合关节囊和伤口。并用抗菌素。 计划住院日 2---3周。 出院标准 关节已复位肢体功能逐渐恢复。 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脱位复位,功能恢复。好转:脱位,复位功能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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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节功能锻炼。

4.开放性关节脱位,清创复位闭合关节囊和伤口。并用抗菌素。 计划住院日 2---3周。 出院标准

关节已复位肢体功能逐渐恢复。 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脱位复位,功能恢复。好转:脱位,复位功能欠佳或切口感染。 工休标准

确定诊断:复位后4----6周。 四.陈旧性关节脱位 诊断标准

1.外伤史已超过三周。 2.关节畸形,肌肉萎缩。 3.关节功能障碍。

4.被动关节活动受限,弹性固定。 5.X线照片显示关节关系丧失。 入院标准 确定诊断。 检查项目

1.体检肢体畸形,关节功能情况。

2.实验室检查:血尿便常规,肝肾心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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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X线检查:平片(正侧位)。 治疗原则

1.有以下情况者应手术治疗:

1.手法复位失败者,合并有关节内骨折。 2.有压迫血管神经者。 2.抗菌素。 计划住院日 4---6周 出院标准

关节已复位肢体功能逐渐恢复无近期合并症,切口已愈合。 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脱位复位,功能恢复。好转:脱位复位,功能欠佳或切口感染。 工休标准

确定诊断及手术复位后,再休4---8周。 五.新鲜脊椎骨折脱位 诊断标准 1.有明确外伤史

2.局部疼痛、肿胀、有角状后突畸形。 3.脊柱活动受限。

4.X线拍片可见椎体楔形变或脱位,但椎体间隙不变窄。 5.合并脊髓神经损伤者,有截瘫症状及感觉、运动及膀胱,直肠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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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标准

1.需手术或牵引治疗者。

2.需入院进一步观察者(截瘫病人)。 检查项目

1.伤史,受伤机制。 2.体检:卧位检查。 1.生命体征。

2.脊柱变形,压痛部位。

3.脊髓神经检查:运动、感觉、括约肌功能。3.X 线检查:平片(正侧位)。 4.CT.

5.实验室检查:血常规、红细胞计数、血型。治疗原则

1.若有严重复合伤,治疗以抢救生命为主。 2.无合并症的脊柱骨折。 1.平卧硬板床。 2.骨折部垫厚枕。 3.早期逐渐进行背伸锻炼。 4.卧床4----6周。 3.合并脊髓神经损伤者: 1.早期解除对脊髓的压迫。

2.并发症的防治:防治泌尿系统感染和结石;防止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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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便秘的处理;体温失调的处理。 4.后期酌情进入康复治疗。 计划住院日 2---8周。 出院标准

骨折脱位复位满意,减压彻底,内固定牢固。肢体功能恢复或正在恢复,或无恢复而克服了褥疮,自动膀胱已建立。 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复位满意或手术减压彻底。术后肢体功能已完全恢复。好转:复位基本满意,肢体功能有所恢复,自动膀胱建立,褥疮控制。 工休标准

确定诊断及手术后1----3个月或长期。 六、外伤性断肢(指) 诊断标准

1.完全离断:外伤后肢体的离断处没有任何组织想连,或只有少量的损伤组织相连,但在清创时又必须将这部分相连组织切断、切除。 2.大部离断:

1.肢体:伤肢组织大部分离断,断面有骨折或脱位,残留相连组织少于断面软组织1/4。重要的血管断裂或栓塞,肢体远端无血循环或严重缺血,不吻接血管将引起肢体坏死。

2.手指:伤指的断面只有损伤的肌腱想连,或残留相连的皮肤不超过手指断面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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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组织包括血管均断裂,断指的远端部无血运或严重缺血,不吻接血管将引起手指坏死。 入院标准 确定诊断。 检查项目

1.病史:伤时受伤机制,及伤后处理情况。

2.体查生命体征,有无重合伤,肢体(指)残端情况,离断肢(指)情况及其保存方法。

3.实验室检查:血、尿、便常规,红细胞记数,血小板计数,出凝血时间,血型、配血。

4.X线检查:肢体(指)残端及离断肢(指)的正侧位片。 治疗原则

1.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 2.迅速进行再值手术/

3.术后酌情进行功能重建和再植后肢体(指)功能康复治疗。 出院标准

断肢(指)再植术后已存活,固定良好,切口已愈合。 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断肢(指)再植后获得了存活,创口愈合,并作妥善固定。经半年---一年随访,外形尚可,功能有恢复,无须作二期修复。好转:经半年---一年随访,须作二期皮肤、骨质、肌腱或神经修复术。 工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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