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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下发文件目录(5)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5-19
导读: 分为不少于3分; 基本称职:学术骨干个人年度科研积分不少于2分;其他人员年度积分不少于1分; 不称职:个人年度积分少于1分。 3、讲师岗位考核内容及等级标准 优秀:学术骨干本人积分不少于4分;其它人员每人年度

分为不少于3分;

基本称职:学术骨干个人年度科研积分不少于2分;其他人员年度积分不少于1分;

不称职:个人年度积分少于1分。 3、讲师岗位考核内容及等级标准

优秀:学术骨干本人积分不少于4分;其它人员每人年度科研积分为不少于3分;

称职:学术骨干个人年度科研积分不少于2分;其他人员年度积分不少于1分;

基本称职:积极参加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初步确定研究方向;

不称职:不积极参加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4、助教岗位考核内容及等级标准

优秀:学术骨干个人年度科研积分不少于2分;其他人员年度科研积分1分以上;

称职:积极参加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初步确定研究方向;

基本称职:参加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不称职:不参加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三)考核方式

1、填写“科研工作考核登记表”,申报相应等级,并提供作证材料,由院(系、部)负责审核;

2、上报学校进行复核,最后确定考核等级。 六、年度综合考核

将教师的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准确无误,根据年度考核总分计算方法计算教师年度考核总积分,按照年度考核等次标准确定教师年度综合考核结果。

七、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02年3月20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教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暂行办法

为了表彰在我校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国家有关奖励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教职工。 2.先进个人在年度考核优秀者中遴选。 3.先进集体以处级建制单位为评选单元。 二.荣誉称号

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称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为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标兵。

三.评选办法

1.在学校评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评优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2.学校评优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兼任。评优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牵头,其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审计处及各院系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3.先进单位不定评选比例。

4.先进工作者的评先比例一般按单位参评人数据5%下达按制数,宁缺勿滥。对人数较少超比例的单位可按系统联评或隔届评选。

5.先进工作者标兵全校评出10名左右,在上届和本届连续被评为先进工作中产生。先由基层单位推荐,由校评优领导小组初评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标兵的分配名额为一线教师6名,党政管理干部、教师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

6.先进工作者由各处级单位,按本办法中规定的评先条件组织评选,报校评优办公室,由校评优领导小组初评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先进工作者条件 (一)教师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学校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能主动进行教学内容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4.学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能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事教学工作。

5.教授应在国家级重要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或论文被检索或有省级以上科研立项或出版著作一部或获省级科研奖励。

副教授应在国家级一般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或论文被检索或有厅级以上科研立项或参编著作一部或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奖励。

讲师应在省部级以上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或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参编著作(教材)。 (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1.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技术,并达到相应职务的要求。

2.在本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中起到传帮带作用,在培养本专业人才方面作出成绩。 3.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一线服务,满意率高。

4.积极参加学科建设或进行技术改革,或专业技术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5.副高级以上职务人员应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参加厅级以上项目或参编著作或获校级以上科研奖励。 (三)党政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组织协调能力强。

3.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在管理育人中成绩突出。 4.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成绩显著。 5.工作积极,工作态度好,教职工满意率高。

6.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写出较高水平报告一份。 (四)工勤人员

1.受岗敬业,坚守职责,责任心强。 2.在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中成绩突出。 3.在解决本工种技术问题中起到重要作用。 4.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获师生好评 5.在服务育人中成绩显著。 五.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先进集体,出学校颁发奖状、奖品。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或奖金,同时要与其本人晋级、提升、评职相结合。 六.相关规定

1.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行进个人是一项关系到调动全校职工积极性的重要工作。因此,要求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中的思想工作和具体组织工作。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3.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坚持条件,保证质量,严防轮流坐庄或单纯追求比例,评选出的人要具有先进性,宁缺勿滥。

4.填写的量化考核表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充实,简明扼要。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为明确各级教师岗位职责,促进学校的教学工作,使全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质保量,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毕业生,同时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师资队伍合理化,学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教师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本岗位工作,服从学校和系里的工作安排,恪守职业道德,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达到相应等级的相求。

二.教师的授课时间

授课教师中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年均标准课时为180学时,共同课教师年均标准课时为216学时。

三.学校教师的分级岗位责任:

教授 优秀:

(1)作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负责本学科的整体建设和发展规划,

学术骨干应协助带头人在考核期内组建合理的学术队伍,培养本学科学术骨干,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2)作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负责本学科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组织

与落实,与学科相关的检查评审工作的落实与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与本学科相关课题的申报。

(3)学科带头人带领本学科使本学科平均年度科研积分不少于28

分,本人积分不少于5分,其它人员每人平均年度科研积分不少于6分;科研成绩突出者,本人平均年度积分不少于12分。 (4)平均每年指导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含各类研究生),并承担两

门以上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专职教师还要求完成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或完成两门以上本科生专业基础课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 此处隐藏:104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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