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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振瀛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24
导读: 最完整的民法笔记 《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精华版) 第一篇: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

最完整的民法笔记

《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精华版) 第一篇: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

的民法。

分为古代民法、近代 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大陆法系推行法典化,又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又称判例法系。近代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1922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始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该法典随着1949年中国成立在大陆已经废除,仅在台湾有效。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进入的一个新阶段。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

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说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具有评价功能

和补充功能)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

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 2、在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均衡。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1、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者表现形式。我国民法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法的规范性文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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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以下几类:

1、法律(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

3、规章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 1、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1)法律不溯及既往 (2)新法改废旧法。 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

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有三点要注意:

(1)全国性的规范文件适用于全国,但仅为某一地区制定的,则该规定仅适合于该地区。

(2)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该地区,而不能适用于其他地区。

(3)我国实行“一国两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仅适合用于该地区,我国民法不适用于这些地区。 3“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

: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民法的适用指对民事法律规范的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1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解释。

2情事,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扩张解释。又称扩充解释,是指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解释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时,而扩张该条文文句的含义作出解释。

(2)限缩解释。又称缩小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文句含义过于广泛时,对其含义应予以缩小的解释。

(3)反面解释。又称反对解释,是指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事项,就其反面的意思进行解释。

(4)类推解释。是指对法律无直接规定的事项,选择法律关于类似事项的规定进行解释,以类推适用法律。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

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预测题)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 财产关系 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

绝对法律关系 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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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 此处隐藏:262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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