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教育文库 >

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5)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08
导读: .1 覆盖包括合同工和拆船厂雇员在内的所有工人; .2 由适任人员开展; .3 提供初次培训并间隔适当的时间提供复习培训; .4 包括参加人员对自身对培训的理解和掌握的评估; .5 接受定期评审和视必要修改;和 .6 形成

.1 覆盖包括合同工和拆船厂雇员在内的所有工人;

.2 由适任人员开展;

.3 提供初次培训并间隔适当的时间提供复习培训;

.4 包括参加人员对自身对培训的理解和掌握的评估;

.5 接受定期评审和视必要修改;和

.6 形成文件。

2009年IMO香港外交大会通过的拆船公约

第23条 对事故、事件、职业疾病和长期影响的报告

1 经缔约国授权的拆船厂应向主管当局报告对工人安全、人员健康和环境带来或可能带来风险的任何事故、事件、职业疾病或长期影响。

2 报告中应包括对事故、事件、职业疾病或长期影响的描述、其产生原因、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和结果以及拟采取的纠正措施。

第4章 报告要求

第24条 初次通知和报告要求

1 船东应在适当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其拆船意图通知主管机关,以使主管机关能着手准备本公约所要求的检验和发证。

2 准备接收报废船舶的主管机关应在适当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该意图通知主管当局。通知中应至少包括下列船舶资料:

.1船旗国名称;

.2 船舶在该国注册的日期;

.3 船舶识别号(IMO号);

.4 新造船的船体编号;

.5 船名和船舶类型;

.6 船籍港;

.7 船东名称和地址及IMO注册船东识别号;

.8 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及IMO公司识别号;

.9 入级船级社的名称;

.10 船舶主要资料(总长(LOA)、型宽、型深、空舱重量、总吨位和净吨位及发动

机类型和额定功率);

.11 有害物质清单;和

.12 有待按第9条批准的拆船计划草案。

3 如拟报废的船舶已经取得《国际适合拆船证书》,拆船厂应向其主管当局报告拆船计划开工时间。报告应与附录6中的报告格式一致,并应至少包括《国际适合拆船证书》的一份副本。报告提交前不得开工拆船。

第25条 完工报告

当船舶的部分或全部拆除活动按本公约要求完工后,拆船厂应签发完工声明并向其主管当局报告。该报告应按附录7的规定编写。主管当局应将该声明的一份副本送交向船舶签发《国际适合拆船证书》的主管机关。该声明应于按拆船计划所述的部分或全部拆船之日起14天内签发,并应包括对危害人员健康和/或环境的事故和事件(如有时)的报告。

2009年IMO香港外交大会通过的拆船公约

附录1

有害物质的控制 有害物质

石棉

消耗臭氧物质 定义 含有石棉的材料 消耗臭氧物质系指在应用或解释本附则时有效的

1987年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议定书第1条第4

款中定义的并在该议定书附件A、B、C或E中所列

的受控制物质。

在船上可能有的消耗臭氧物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各项:

Halon1211 溴氯二氟甲烷

Halon1301 溴三氟甲烷 

Halon2402 1,2-二溴化物-1,1,2,2-四氟乙烷

(亦称作Halon114B2)

CFC-11 三氯氟甲烷 

CFC-12 二氯二氟甲烷 

CFC-113 1,1,2-三氯-1,2,2-三氟乙烷

CFC-114 1,2-二氯-1,1,2,2-四氟乙烷

CFC-115 氯五氟乙烷

多氯联苯(PCB) “多氯联苯”系指联苯分子(两个苯环被一个碳-

碳键连在一起)上的氢原子被可多至10个氯原子

取代而形成的芳香族化合物。

防污底化合物和在应用或解释本公约附则时现行的《2001年国际控

系统 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AFS公约)附则I中

所规定的防污底化合物和系统。 对于所有船舶,应禁止新装含有多氯联苯的材料。 1.所有船舶不得施涂含有机锡化合物作为杀生物剂的防污底系统或任何其他AFS公约禁止施涂或

使用的防污底系统。

2.所有新船或船上的新装置不得

施涂或采用不符合AFS公约规定

的防污底化合物或系统。

控制措施 对于所有船舶,应禁止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除2020年1月1日前允许含有氢化氯氟烃(HCFC)的新装置以外,所有船上应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质的新装置。 

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108708.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