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教育文库 >

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4)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08
导读: .2 在受到作为缔约国的港口国有关当局请求时,进行检验和检查。 4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办理,相关主管机关都应负责保证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并应承诺保证作出必要的安排,以完成此项义务。 2009年IMO香港外交大会通

.2 在受到作为缔约国的港口国有关当局请求时,进行检验和检查。

4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办理,相关主管机关都应负责保证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并应承诺保证作出必要的安排,以完成此项义务。

2009年IMO香港外交大会通过的拆船公约

5 初次检验和换证检验应和本组织其他适用的法定文件所要求的检验协调。

第11条 证书的签发和签署

1在按第10条成功完成初次检验或换证检验后,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应结合本组织制定的指南对任何适用第10条的船舶签发《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但同时进行初次检验和最终检验的现有船舶除外。

2 应船东要求,在按第10条成功完成附加检验后,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应对按上述1签发的《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进行签署。

3 尽管有第14.2和第10.1.2条的要求,如换证检验在现有证书期满日前3个月内完成,则新证书应从该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至现有证书期满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日期内有效。

4 如换证检验在现有证书期满日后完成,则新证书应从该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至现有证书期满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日期内有效。

5 如换证检验在现有证书期满日前3个月前完成, 则新证书应从该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至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日期内有效。

6 如果所发证书的有效期限少于5年,主管机关可延长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期满日至第10.1.2条规定的最长期限。

7 如果换证检验已完成,而新证书在现有证书期满之日前不能签发或不能存放在船上,主管机关授权的人员或组织可在现有证书上签署,签署后的证书自期满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的期限内应视为有效。

8 如果证书期满时船舶不在应进行检验的港口,主管机关可延长该证书的有效期,但此项展期仅以能使船舶完成其驶抵应进行检验的港口的航次为限,并且仅在正当和合理的情况下才能如此办理。展期不得超过3个月,经展期的船舶在抵达应进行检验的港口后,不得因有此项展期而在未获得新证书前驶离该港口。换证检验完成后,新证书应自现有证书展期前的期满日起不超过5年的日期内有效。

9 发给短程航行船舶的证书未按本条前述之规定展期,主管机关可给予自该证书期满之日起至多1个月的宽限期。换证检验完成后,新证书应自现有证书展期前的期满日起不超过5年的日期内有效。

10 在特殊情况下(由主管机关确定),新证书无需按本条4、8或9的要求从现有证书期满日起计算日期。在此特殊情况下,新证书应自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日期内有效。

11在按第10条规定成功完成最终检验后,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应结合对拆船厂的授权和本组织制定的指南对适用第10条的任何船舶签发《国际适合拆船证书》。

12 对一缔约国根据其职权所签发的证书,其他缔约国应予以承认并视其在本公约规定范围内使用时与本国所签发的证书同样有效。各证书均应由主管机关或其正式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签发或签署。但无论由谁签发或签署,主管机关都应对证书完全负责。

第12条 另一缔约国签发或签署证书

1 另一缔约国可应主管机关请求对船舶进行检验,如认为该船符合本公约的规定,应按照本附则发给或授权发给该船证书,或如适用,对船上证书进行签署或授权签署。

2 证书副本和检验报告的副本各一份应尽快送交给请求检验的主管机关。

2009年IMO香港外交大会通过的拆船公约

3 如此签发的任何证书必须载明是应主管机关的请求而签发的,并与该主管机关所发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同样的承认。

4 不得向悬挂非缔约国国旗的船舶签发证书。

第13条 证书格式

证书应按附录3和4所述的格式以发证缔约国的官方语言写成。如果使用的语言非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则文本应包含其中一种语言的译文。但主管机关可将仅用发证缔约国官方语言写成的《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签发给非驶往本公约其他缔约国管辖范围内的港口或近海装卸站的船舶,并将仅用发证缔约国官方语言写成的《国际适合拆船证书》签发给在发证缔约国管辖范围内的拆船厂拆除的船舶。

第14条 证书有效期限

1 按第11或12条签发的《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即终止有效: .1 如果船舶情况实质上与证书所载情况不符,包括有害物质清单的第I部分未按本组织制定的指南予以适当维护和更新,从而未能反映出船舶结构和设备的变化; .2 船舶变更船旗国时。只有当换发新证书的缔约国确认该船业已满足第10条要求时,才换发新证书。如果变更船旗系在两个缔约国之间进行,则在变更船旗后的3个月内,前一个船旗国如接到申请,应尽快将变更船旗前该船所携证书的副本以及有关的检验报告副本(如备有时),送交该船的新主管机关。

.3 如换证检验未在按第10.1和11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

.4 如未按第11或12条对证书进行签署。

2 签发《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的有效期限应由主管机关规定,但不得超过5年。 3 签发《国际适合拆船证书》的有效期限应由主管机关规定,但不得超过3个月。 4 如果船舶情况实质上与按第11或12条签发的《国际适合拆船证书》所载情况不符,则该证书即终止有效。

5 为使船舶完成驶往拆船厂的单点航程,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可对《国际适合拆船证书》予以展期。

第3章 对拆船厂的要求

第15条 对拆船厂的控制

1 各缔约国应建立必要的法律、规则和标准以保证拆船厂按本公约的条文以安全和环境无害化的方式设计、建造和营运。

2 各缔约国应建立拆船厂授权机制,机制中应规定以保证此类拆船厂满足本公约要求的相应条件。

3 各缔约国应建立机制,以保证拆船厂符合本章要求,包括建议和有效使用各检查、监控和执行规定,包括进入权和采样权。该机制可包括审核计划,由主管当局或缔约国授权的组织结合本组织制定的指南实施,并应将审核结果送交本组织。

4 各缔约国应就其本国管辖范围内作业的拆船厂相关事宜指定一个或多个主管当局,并指定单一联络点,供本组织、本公约缔约国和其他利益实体使用。

2009年IMO香港外交大会通过的拆船公约

.5 应急部署和响应计划;

.6 拆船操作监控系统;

.7 显示拆船如何进行的记录保持系统;

.8 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工人安全、人员健康和环境的排放、事故和事件的报告系统;和 .9对职业疾病、事件、伤害和对工人安全和人员健康的其他不利影响的报告系统。

第19条 防止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经缔约国授权的拆船厂应结合本组织制定的指南,建立和使用程序,以:

.1 通过保证在整个拆船过程中建立、保持和监控热工安全条件和程序防止爆炸、火灾和其他不安全条件;

.2 通过保证在整个拆船过程中建立、保持和监控进入船舶处所包括狭窄和围蔽处所的安全条件和程序防止危险空气和其他不安全条件带来的危害;

.3 防止其他事故、职业疾病和伤害或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其他不利影响;和

.4 防止在整个拆船过程中可能危害人员健康和/或环境的溢出或排放。

第20条 对有害物质的安全和环境无害化管理

1 经缔约国授权的拆船厂应确保安全和环境无害化拆除按第11或12条发证的船舶上包含的任何有害物质。在拆除有害物质开始之前和拆除过程中,负责拆船作业的人员和工人应熟悉与其任务相关的本公约的要求,特 …… 此处隐藏:242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108708.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