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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一建实务重点知识点2(9)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5
导读: 第 21 页 共 49 页 3、乙方回答是不恰当的,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其应接受丙方的索赔申请,并统一向监理部申报。因为乙与丙有合同关系。 13. 【案例6-6】--合同计价方式与工程变更 某施工单位对某公寓楼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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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回答是不恰当的,丙方与乙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其应接受丙方的索赔申请,并统一向监理部申报。因为乙与丙有合同关系。 13. 【案例6-6】--合同计价方式与工程变更 某施工单位对某公寓楼投标中标,建筑面积为4326㎡,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合同工期330日历天,2005年9月1日开工。协议书合同价格为316万元。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价格的调整,执行通用条款有关规定;单价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增减的约定幅度为10%。

在2005年10月31日承包人进行工程量统计时,发现原工程量清单漏项1项;工程量比清单项目超过8%的和12%的各1项,当即向工程师提出了变更报告,工程师在11月8日确认了该两项变更。11月18日向工程师提出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工程师在11月25日确认了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的报告。

【问题】

1、按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看,该合同属于哪一类?

2、10月31日发现的清单漏项1项和工程量比清单超过的2项,在进行价格调整时,各用什么单价?

3、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和工程师确认工程价款报告,时间是否有效?是否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4、如果工程师批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生效,发包人何时支付该变更价款? 【参考答案】

1、这是一份可调价格合同。合同造价的316万元属可调总价合同,根据专用条款的规定,允许根据通用条款进行调整。 2、

(1)漏项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或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2)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8%的一项,由于在规定的幅度10%以内,使用原清单的综合单价; (3)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2%的一项,由于在规定的幅度10%以上,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师(或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3、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是在工程师确认工程变更后第11天,没有超过14天的规定,因此有效。工程师确认工程价款报告,是在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8天后,没有超过14天的规定,因此有效。 4、如果工程师批准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生效,发包人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14. 【案例6-7】--工程分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在某市老城区参与旧城改造建设,投资3亿元,修建1个四星级酒店,2座高档写字楼,6栋宿舍楼,建筑周期为20个月,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乙中标,甲与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优良,保证工期,乙可以将宿舍楼分包给其下属分公司施工。乙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将6楼宿舍楼分包给施工能力强、施工整体水平高的下属分公司丙与丁,并签订分包协议书。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在分包协议中对工程质量与工期进行了约定。

工程根据总包合同工期要求按时开工,在实施过程中,乙保质按期完成了酒店与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丙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因其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将工程转交给了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收取10%的管理费,丁为加快进度,将其中1栋单体宿舍楼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

工程竣工后,甲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丁施工的宿舍存在质量问题,必须进行整改才能交付使用,给甲带来了损失,丁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乙为第一被告、丁为第二被告向法院起诉。 【问题】

1、丙与丁的行为是否合法?各属于什么行为?

2、丁施工的宿舍存在质量问题,这起事件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3、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哪些? 【参考答案】

1、不合法。丙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丁作为分包单位,将工程再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属违法分包行为。

2、丁施工的工程质量有问题,给甲带来了损失,乙和丁应对工程质量问题向承担连带责任。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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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作为该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丁之间是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根据《合同法》与《建筑法》的规定,总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15. 6-19、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最终的索赔报告。

16. 6-20、发生不可抗力时,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业主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在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施工方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5)延误的工期顺延。 17. 、常见索赔事件及处理方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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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掌握部分:

18. 索赔案例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检验试验费)中不包括构件破坏性试验费。

事件2: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经施工单位清点入库后,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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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合格。其后,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保管费和检验费;由于建筑材料需要进行二次搬运,建设单位还应支付该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 2、对事件2中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的判断:

(1)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保管费合理。理由: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 此处隐藏:54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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