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学前教育 >

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09.9)(8)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11
导读: (一)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结业当年的九月至第3年的六月止,下同),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缴费修读相关课程;也可缴费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同一门课程考核不得超过2次,一般安排在开学初补考和期末考试时

(一)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结业当年的九月至第3年的六月止,下同),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缴费修读相关课程;也可缴费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同一门课程考核不得超过2次,一般安排在开学初补考和期末考试时间进行),考核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实习不及格的学生,可缴费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教学活动,考核合格;或结业后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专业技术工作鉴定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合格,教务处复核无误,可认定实习合格,经批准,换发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毕业前因察看期未满被定为结业的,察看期满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同时需提交在察看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证明,或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一级单位出具的关于该生在离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的证明。

(四)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中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五)原则上结业后2年内不返校申请参加补考(补作),或补考(补作)不及格者,以后不再安排补考(补作);

(六)参加补考(补作)的学生,应按有关规定缴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

第七十二条 对于我校具有学士授予权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经批准向我校提出学位申请的其它院校的本科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及《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获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二)曾被作学业警告者;

(三)在校学习期间,重考课程的学分数累计达到或超过25学分者,或补考课程的学分数累计达到或超过36学分者;

(四)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其他不宜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七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七十五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广东省教育厅注册,并由广东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七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对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追回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七十七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学生本人申请,由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按《广东海洋大学证明书管理办法》办理。

学历证书(包括毕业、结业、肄业证书)、毕业证明书、学士学位证书、学习证明等统一由教务处组织颁发或办理。

第三章 奖励与处分

第七十八条 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艺术活动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按《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定办法》执行。

第七十九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要与学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八十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八十一条 留校察看期一般为半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确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查,学生处或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可提前结束留校察看,但留校察看期不得少于3个月;在留校察看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表现不好,未达到纪律处分的,视情节给予延长察看期1~6个月的处分。

第八十二条 一学期内,根据缺课的学时数,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缺课累计在12学时以内,给予批评教育; (二)缺课累计在13至24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缺课累计在25至36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缺课累计在37至48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缺课累计在49至6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09.9)(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592359.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