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洲学校学生纪律管理细则
德育处管理资料
鹤洲学校学生纪律管理细则
一、 违 纪 处 分 总 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和学校办学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破坏课堂纪律、打架斗殴、侵犯同学的人身权利、损害公共财物、不尊敬师长、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卫生的学生,依照本细则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二条 违纪处分七种,附加处分三种。
处分: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 附加处分:没收、责令其书面悔过(家长签字)、责令赔偿损失。 在班级量化评比中扣该生所在班级的分:批评扣3分、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8分、记过扣10分、记大过扣13分、留校察看扣15分、劝退扣20分。
第三条 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对违纪学生处分前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面悔过,可不处分的仅限批评,必要时给予处分,但目的还是为教育和挽救。
第四条 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须分别处分,合并裁决。
第五条 一种违纪行为发生两种以上结果的,应以最重的一种结果处分,连续出现同一种违纪行为的,应从重处分。
第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行违纪行为的,分别处分,主事者从严处分。
第七条 教唆或强迫他人违纪的,按照所教唆强迫实施的行为处分。
德育处管理资料
第八条 对屡教不改的或违纪情节后果严重的或嫁祸于人的或搞欺骗的应加重处分。
第九条 对初犯的或认识态度较好的可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违纪的不予处分。
第十一条 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由有关机关制裁,学校以其为依据做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 在校期间,受处分未撤销的,又违纪,累加处分。
第十三条 受记过以下处分的学生在一个学期后(期末),确已改正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出具意见,上报德育处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后又受处分的,加重处分。
第十四条 对违纪行为的批评教育,所有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适时执行;若要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由班主任、学生会、少先队大队、德育处裁决;留校察看以上的由校长裁决;附加处分由德育处协同有关部门裁决。
第十五条 执行处分的程序
1、教职工或同学对违纪者的行为事实如实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对教职工或学生的反映及时作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
2、对确有违反纪律管理的学生,班主任有权做出上报处分或不上报处分的决定,但班主任必须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和教育并作记录。
3、班主任认为应处分的,将该生的违纪事实及教育过程记载书面上报德育处,德育处对上报材料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上报处分或不上报处分的决定。
4、德育处认为应处分的,将该生的违纪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校长办公室。
德育处管理资料
5、德育处对上报情况调查核实后有权做出范围内的裁决或有权做出免予处分的决定。
6、德育处认为该生的违纪行为应受的处分超出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应以书面材料上报校长。
7、校长对违纪学生以班主任或德育处上报的材料为依据,必要时作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
8、对违纪情节严重的,教职工或学生可直接书面上报德育处。
二、 教 育 过 程 中 违 纪 处 分 细 则
第十六条 破坏课堂纪律应受到的处分(当堂教师出具材料)。
1、高声说话、随便走动、互相谈笑、作怪动作等足以使任课老师不能正常进行教学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的,处警告一次。
2、在课堂上互相打架谩骂的,不管哪方有理,各处警告以上直到劝退处分。
3、自习课打架、走动、对骂、互作怪动作、高声喊叫、传送字条、画画取乐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处警告以上直到劝退处分。
4、上课故意与任课老师顶嘴,甚至辱骂或击打师长的,处记过以上直到劝退处分,附加赔偿损失。
5、自习课、体育课未下课时擅自离开教室、操场从事别的活动的,处批评教育,并作无故早退一次处理。
6、本条中的自习课包括早读课。
7、已有记过处分的学生,如仍不悔改继续违反本条中的1、2、3款中的任何一款,处劝其退学处分。
德育处管理资料
8、泛打架者处记过以上处分,一学年度中记过三次作处劝其退学处分。
三、 侵 犯、危 害 行 为 处 理 细 则
第十七条 侵犯人身权利应该受到的处分。
1、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互相斗殴的,处警告以上处分。致伤的,各自负担医药费用,也可酌情由对方负担。理亏的一方从重处分,附加赔偿损失,斗殴所用器具没收。
2、单方面打人的处记过以上处分,负担医药费用,附加赔偿损失,斗殴所用器具没收。
3、打架屡教不改的或伙同社会上人员进校或在校外殴打同学的,处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以各种形式侮辱同学人格尊严(包括姓名、肖像、生理、荣辱等)的,处批评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5、辱骂同学、公然诽谤的,处批评或警告处分。
6、故意使同学人身遭受伤害、身体衣物遭受污秽的,处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损害公共财物应该受到的处分。
1、故意损坏课桌凳子、教学用品、实验用具、体育用具、卫生设置、门窗玻璃、广播电灯、图书杂志等学校财产的,处批评以上记过以下处分,附加赔偿损失。
2、故意损坏同学书籍资料、学习用品、衣着装饰的,处批评以上记过以下处分,附加赔偿损失。
3、故意破坏、偷盗师生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处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附加赔偿损失。
4、故意损害花卉树木、偷盗公物的,处批评以上处分,附加赔偿损失。
德育处管理资料
5、私自向同学提出有关钱物的要求,或借借钱之名拒不还钱的视作敲诈勒索,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6、以上各款因过失所造成的,视情节结果可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但需赔偿损失。
四、扰 乱 公 共 秩 序 及 妨 碍 卫 生 管 理 细 则
第十九条 不尊敬师长、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卫生的处分。
(一)、不尊敬师长应该受到的处分
1、当面顶撞教职工,甚至谩骂或击打的处记过以上直至劝退处分,附加赔偿损失。 2、 当面或背后以各种形式侮辱或诽谤教职工人格尊严的处记过以上直至劝退处
分,附加赔偿损失。
3、 无理顶撞家长或长辈的,谩骂或击打家长、长辈、兄妹的处警告以上处分。
(二)、扰乱公共秩序应该受到的处分
1、开会、集合、社会实践活动中故意大声喧哗,影响正常活动的处批评或警告处分。
2、 擅自不参加开会、集合、早操的按该次活动的时间折合课时数作无故旷课处理,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处警告以上处分。
3、 偷窃同学的学习用品、少量钱钞或其它财物的处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归还原主或按价赔偿。骗取或偷窃其它公私财物的,比照执行,情节严重处劝其退学处分。
4、 抄传、视唱经司法机关取缔的反动、淫秽、荒涎的书刊、画册、图片、歌曲、电视录像等的处记过或记大过,附加没收。
5、 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处警告以上直至劝退处分,附加没收赌具和所得。
德育处管理资料
6、 在校吸烟、酗酒、赌博的,处警告以上直至劝退处分。
7、 翻越校园围墙的, …… 此处隐藏:272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说明书]浅谈视觉传达设计中的色彩艺术
- [说明书]数据库原理-实验8-查询优化
- [说明书]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 [说明书]反假币考试试题第二套(人民币)
- [说明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14.3.1实施
- [说明书]筋出槽,骨错缝病机诠释
- [说明书]百度预计来路对网站权重有多大影响
- [说明书]房屋面积测绘细则
- [说明书]计算机控制技术填空题汇总
- [说明书]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死亡医学证明管
- [说明书]2013尾矿工实操试题
- [说明书]2015事业单位面试备考:贵州省事业单位
- [说明书](目录)2017-2022年半导体材料市场发
- [说明书]浙江省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说明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 [说明书]《发电厂电气部分》课后部分问答题整理
- [说明书]中国建立政府成本会计制度的思考
- [说明书]中国文化输出的现状及挑战-100分
- [说明书]通信原理实验指导(13-9)
- [说明书]HSF培训试卷(有害物质培训考试试题)
- 高中地理必修一:2.3《大气环境之六_气
- 新人教版八年级数学上期末总复习精品优
- WEB应用托管平台系统架构
- 《应用文写作》期末试卷
- 2017年秋九年级数学上册24.3正多边形和
- _空心村_形态特征与生成机理分析_以河
- 北师大版生物七年级下册12章2节感受器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 广东省2014届广州二模材料作文“求道”
- 完整户口本英文翻译模板
- 2015年液化天然气LNG市场调研及发展趋
- 农村学校教育发展新
- 2014年注册税务师税法(Ⅱ)考试试题及答
- 东方大学俄语新版第5册第-7课课文翻译
- 路基路面工程课程设计1
- 219亩项目2011营销策略
- 第1篇 贸易术语-EXW、FCA、FAS
- 年会或大型活动防疫应急预案
- 改善提案(合理化建议)
- 初三英语第四单元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