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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同济大学法学院857法学综合二(含法理学、刑法学)之国际经(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31
导读: 18.与国内税收关系相比,国际税法所调整的国际税收关系有哪些特点? 【答案】与国内税收关系相比,国际税法所调整的国际税收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1)税收关系的主体 国际税收关系中的征税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

18.与国内税收关系相比,国际税法所调整的国际税收关系有哪些特点?

【答案】与国内税收关系相比,国际税法所调整的国际税收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1)税收关系的主体

国际税收关系中的征税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它们均有权对纳税人的跨国征税对象课税。与作为国内税收关系的征税主体的国家只享有征税权不负担义务不同,作为国际税收关系中征税主体的国家享有征税权利的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国际税收关系中的纳税主体往往要就同一笔跨国征税对象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纳税,而国内税收关系中的纳税主体仅向一个国家纳税。

(2)税收关系的客体

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是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跨国财产价值,通常是受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管辖权支配。而国内税收关系中的征税对象,则完全地处于一国税收管辖权范围内。

(3)税收关系的内容

在纯粹的国内税收关系中,权利义务内容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无偿性特点。而国际税收关系是国家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和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的综合,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非仅具有国内税收关系中强制、无偿的特点,还有对等互惠的内容。

三、论述题

19.中国一公司和美国一公司签订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请分析可能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和国际惯例?这些法律问题和国际惯例的效力如何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怎样?

【答案】(1)本案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和国际惯例

①国际条约主要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效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公约》(简称《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1978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等等。其中,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迄今为止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国际条约。

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两项保留:

a.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在我国,该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营业地点分处于不同的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②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华沙一牛津规则》。对于前者,我国在外贸业务中也大量使用。

③有关国家的国内法:我国对于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各种关系,主要由《民法通则》、《合同法》来调整。但是,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尤其是外国当事人,上述规定就很难适用了。

(2)以上法律和国际惯例的效力和关系

国际条约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最重要渊源。

①我国和美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如果合同中没有排除该条约的适用,即使没有约定也适用该公约。

②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另一个重要渊源。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内规定采用某项惯例,它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在发生争议时,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可以参照国际贸易惯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20.试述海外投资担保制度与多边投资担保制度的异同。

【答案】(1)海外投资担保制度与多边投资担保制度的相同点

①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遭遇的风险提供一定的保证和保险,从而保护海外投资者的利益,提高海外投资者的积极性。

②承保险别有交叉之处。海外投资保险承保的范围包括: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等;多边投资担保制度承保的险别也包括:征用险和战争险等。

③两种担保制度中,担保机构均有代位权。

(2)海外投资担保制度与多边投资担保制度的不同点

①担保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海外投资担保制度的保险人是海外投资者所在国的政府机构或者公营公司。多边投资担保制度的承保人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它是基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于1988年成立的、具有完全的法律人格的国际组织。

②投保人不完全相同。海外投资担保中,合格的投保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之一:a.本国国民。本国国民是指根据本国法律取得本国国籍的自然人。b.本国公司、合伙或其他社团。c.外国公司、合伙、社团。外国公司、合伙或社团作为投保人,一般有严格的限制。《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第13条从投资者类型、投资者的国籍、投资者的所有权以及投资者的经营方式等方面对作为机构受保人的投资者的合格性作了限定。据此,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都有资格取得机构的担保:a.该自然人是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的国民;b.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设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任何情况下,该会员国不得是东道国;c.该法人不论是否为私人所有,均应在商业基础上经营。

③承保的险别不一致。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1条确立的原则,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承保范围只限于非商业风险。作为对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一种创新和发展,公约不仅规定应担保三种公认的非商业风险,即货币汇兑险、征收或类似措施险、战争与内乱险,而且在这些传统的承保险别之外,增设了一个独立的险种一一违约险。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承保违约险。

21.评WTO体制下有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制度。

【答案】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各国相互开放服务领域。WTO体制下有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为GATS下具体承诺的义务:

(1)市场准入

货物贸易的市场准入是通过约束关税和有关的边境措施如许可证、配额等的谈判完成的。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是通过对涉及广泛领域的国内法规的修改、进行双边或多边谈判逐步实现的。具体表现在:

①各成员开列具体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的细目表,阐明其市场准入的条件和限制;实现国民待遇的条件和资格;履行承诺的时间框架。

②在承诺市场准人的部门中不得对服务提供者实施数量限制;不得限制其服务交易总额或资产总价值;不得限制服务交易的总量或总产出量;不得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自然人的总数;不得规定服务提供者必须通过建立特定的法人实体或合营企业方可提供服务;限制外国资本参与的最高股权比例或对个人累计的外国投资额加以限制。

(2)国民待遇

GATS第17条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每一成员应按具体承诺细目表所列的条件和资格,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这种待遇不管形式相同或不同,均不得改变竞争条件,使本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较比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更为有利。

(3)逐步自由化

GATS第19条规定,GATS成员应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后不迟于5年开始逐步自由化的多轮定期谈判,促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参与,推进服务贸易在双边、多边、复边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进程。自由化进程应取决于各成员相应的国家政策目标以及整体和个别部门的发展水平,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准入及条件上保持一定灵活性。

22.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的公认,对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均具有普遍意义,并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即国家的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小可分割的部分,是新的国际经济 …… 此处隐藏:266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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