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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础知识(工伤篇)(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10-02
导读: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 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

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 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作期间发病、 职工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职工负伤、 致残、死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案例拓展32007 年8 月,刘某与北京市海淀区某网络公司签订了1 年劳动合同,担任保洁员 和工餐厨师。2007 年12 月21 日下午3 点,刘在司卫生间长时间不出来,后 同事发现刘某不知何时昏倒在卫生间,赶忙将其送医院。医院诊断刘某为 “左侧后交通动脉瘤”引发脑出血,病历上注明无外伤,刘某经手术后出院。

2008 年5 月21 日,刘某的丈夫朱某向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认定工伤申请书,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刘某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但不是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故对刘某出现的事故不予认定工伤”。刘某对 该决定不服,提出自己脑出血是因摸黑疏通卫生间时受伤造成的,故向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 问:刘某的复议能够获得想要的结果吗?,如果复议不成,她还可以怎么做? 知识点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知识点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对排除 工伤认定条款做两项改动 1)取消了违反治安管理的排除条件,如无证驾驶的违章行为。

2)增加了吸毒的排除条件。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对排除 工伤认定条款做两项改动:因此,因

为无证驾驶、一般违反交

通规则等行为造成伤害的,只要在交通事故认定中,被认为不负主要责任,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管理基础知识和案例解读

谁有权认定工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有专门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工伤

认定一般按照属地原则管理:1)企业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 区的,由参保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3)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

认定;4)企业所在统筹地区为省级统筹的,由企业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的具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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