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考商法辅导:董事、监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考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第147条,法律对其任职资格作出很多限制性规定:
第一,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行为无效。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五种情形的,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考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的义务和责任:(1)忠实的义务。(2)勤勉的义务。
(3)赔偿公司损失的责任。(4)按照股东会要求列席会议并接受质询的义务。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1)不得挪用公司的资金。(2)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自己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存储。(3)借贷与担保的禁止义务,即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交易的禁止义务,即不得违反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竞业禁止义务,即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6)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的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上述借贷与担保的禁止义务、交易的禁止义务、竞业禁止义务不是绝对的禁止义务。 1 2 3
相关推荐:
- [高中教育]电子线路高频非线性部分2.1
- [高中教育]中班美术活动——我的小手
- [高中教育]常用三极管参数大全
- [高中教育]计算机常见故障及解决办法
- [高中教育]风机基础环水平度控制方法探讨
- [高中教育]机械安全工程(专升本)阶段性作业3
- [高中教育]2009年安徽省高考语文考试说明刍议
- [高中教育]unit5 let's eat公开课教案设
- [高中教育]计算机网络原理课后习题答案
- [高中教育]2016-2022年中国新能源市场研究与投资
- [高中教育]2015-2020年中国会议行业市场评估及投
- [高中教育]经销商大会峰会主持人串词开场白
- [高中教育]2014新版北师大数学三年级上册小熊购物
- [高中教育]七年级第一学期体育与健康全套教案
- [高中教育]第三章:国际金融市场
- [高中教育]六年级下册数学单元测试-2.比例 北师大
- [高中教育]2016年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624刑法之《
- [高中教育]中国碳化钙产业竞争现状及未来五年投资
- [高中教育]网络时代,我们怎么玩
- [高中教育]圆锥曲线——高中数学基础知识与典型例
- 高集医院世界艾滋病宣传日活动方案
- 苏教版六年级英语上册期末试卷含答案
- 全民枪战生化英雄模式幽灵怎么玩 生化
- 灿烂的宋元文化一导学案
- 第2章货币资金与应收款项
- 北师大版八年级下册数学第三章《分式》
- 浅析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技术
-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及
- 教师资格科目二小学教案模板(共合集)
- 工程扩建可研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4年度招录公务
- 提高农村小学生作文能力的教学尝试
- 徒手心肺复苏术操作步骤
- 毛概试题库7-15章
- 2014-2015学年度(上)初中班主任工作计
- 企业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 第07章 不等式测试题-2016年高考文科数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工作程序
- 考研英语必背36篇_彩版_精华
- 初中9月13-15假期作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