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幼儿教育 >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6
导读: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中華民國憲法99年度第2 99年度第2學期 第一篇 憲法總論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第一章 憲法的基本概念 憲法之意義形式意義、實質意義 1. 形式意義:依制憲或修憲程序所訂定的 憲法法規 我國憲法本文(民國36年元旦公布, 我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中華民國憲法99年度第2 99年度第2學期

第一篇 憲法總論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第一章 憲法的基本概念 憲法之意義形式意義、實質意義 1. 形式意義:依制憲或修憲程序所訂定的 憲法法規 我國憲法本文(民國36年元旦公布, 我國憲法本文(民國36年元旦公布, 同年12月25日施行) 同年12月25日施行)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民國37年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民國37年5 月10日公佈施行,民國80年廢除) 10日公佈施行,民國80年廢除) 憲法增修條文2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2.

實質意義:憲法乃規定國家最高機關組 織及職權、政治程序、國家權力之行使 與人民基本權利以及和地方自治團體間 之關係,並且解決彼此產生衝突之方法 為內容。 形式意義的憲法 大法官對憲法條文所作的解釋 五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 院組織法、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監察法 中央法規標準法、地方制度法、財政 3 收支劃分法、國家安全法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憲法的地位凱爾森:法位階理論 1. 法規範之間的關係:如同金字塔,下多 上少形成位階,最上層是憲法,中層是 法律,下層是命令。 2. 法規範之間的效力:下位規範不得牴觸 上位規範。牴觸者無效。 憲法第171條第1 憲法第171條第1項:「法律與憲法牴 觸者無效。」 第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 172條:「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 者無效。」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憲法的種類一.

二.

成文憲法、不成文憲法:以憲法是否成文 化為標準 英國:不成文憲法。其憲法包括大憲章、 國會法、法院判例、憲政習慣、政治傳 統 美國:其憲法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憲法 剛性憲法、柔性憲法:以憲法修改程序之 難易區分 剛性憲法:憲法之修改不依普通之立法 程序,如我國憲法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三. 四. 五.

六.

柔性憲法:憲法之修改程序及機關與 普通法相同,如英國及義大利1848年 普通法相同,如英國及義大利1848年 憲法。 欽定憲法、協定憲法、民定憲法 社會主義憲法、資本主義憲法 規範性憲法、名目性憲法( 規範性憲法、名目性憲法(名義性憲 法)、字義性憲法 原生性憲法、移植性憲法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憲法與其他規範的差別一.

名稱不同 憲法(有稱為基本法者) 法律: 法、律、條例或通則(中央法規標準 法 §2) 命令: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 準或準則。(中央§ 準或準則。(中央§3)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二.

制定和修改機關不同 憲法: 我國憲法由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修改 由立法院提案、公民複決 法律: 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 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 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命令: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 訂定

之命令(中央§ 訂定之命令(中央§7)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三.

規範事項不同 憲法:規範人民基本權利與國家組織的運 作 法律:「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 律 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中央§ (中央§5) 命令:「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 令定之。 」 (中央§6) (中央§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四.

效力強弱不同 法位階理論 法律和命令之關係 法律優位原則(消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原 則):就重要事項,尤其涉及人民權 利之限制時,必須以法律或法律授權 制定的命令為之,行政機關不得逕 制定的命令為之,行政機關不得逕自 發佈命令為之。 發佈命令為之。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第二章 憲法之變遷與修改憲法變遷:憲法如何適應變動的時代 潮流而維持生命? 1. 憲政慣例 2. 憲法解釋 3. 修改憲法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憲政慣例在憲政實務上反覆發生之慣行,其經歷長 久時間仍受遵循,而被確信具有拘束行為 之效力者。 1. ex: 以往美國憲法關於總統可否連任並 無規定。 2. ex: 釋字461號: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 釋字461號: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 長得不受立法院委員會之邀請列席備詢 長得 不受立法院委員會之邀請列席備詢 3. ex: 釋字461號: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非 釋字461號: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非 憲政慣例 憲政 慣例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憲法解釋憲法解釋的必要及目的 1. 憲法本身文字太過抽象 2. 因應社會的變遷與需要 3. 探討法律與命令是否牴觸憲法 釋憲機關: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 釋憲機關:憲法第173條:「憲法之解釋, 由司法院為之。」第171條第2 由司法院為之。」第171條第2項:「法律 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 釋之。」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解釋方法 1. 文義解釋:文字解析 2. 體系解釋:觀察該法規與前後規定的總 體意義關連〈 體意義關連〈結果:擴張、限縮、當然 、反面解釋〉 、反面解釋〉 3. 歷史解釋:參考制憲、修憲及立法資料 Ex:釋 Ex:釋268 4. 目的解釋:整體立法之客觀意旨與目的 5. 比較解釋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6.

合憲解釋 解釋對象並非憲法本身,而是法律條 文 係指某一法律條文的解釋,若有多種 結果,只要有一種結果可以避免宣告 該法律違憲時,便應選擇該解釋作為 結論,而不採納其他可能導致違憲的 法律解釋 因為國會具有民主正當性,為司法機 關所不及,故司法機關要判斷法律違 憲,應有極為堅強的論述。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

Ex:釋 Ex:釋509 刑法第310條 毀謗罪〉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I.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 I.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 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 II.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III.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 III.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 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 者,不在此限。」

…… 此处隐藏:88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宪法的基本概念、变迁与修改.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152841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