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外语考试 >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学)复习重点流程(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17
导读: 继 (3)剥夺 承 法 3、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1)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 三、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3)剥夺

3、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 (1)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 三、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 1、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父母结婚或法官宣告而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

(1)因父母结婚而准正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 2、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1)自愿认领 (2)强制认领

思考:我国是否应规定婚生子女的推定和否认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

四、继子女

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系的有关规定

思考:1、继父母同生父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呢? 2、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呢 五、人工生育子女

(1)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2)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

(3)已由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转变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婚姻法》第27条规定

继父或继母和受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

庭与

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是指通过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实现婚生化的法律行为

子女资格的制度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法学)复习重点流程(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11848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