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节能规程释义
对《节规》的解释
第二部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2-2010)条文释义
对《节规》的解释
第一章总 则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本章明确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适用环节;规定了锅炉节能监督部门;鼓励推行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出工业锅炉热效率指标值。
第一条 为了规范锅炉节能工作,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规程目的及依据的规定。 (一)关于锅炉节能管理
锅炉节能是指锅炉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要力求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更多可供消费的财富,从而达到促进生产,改善生活的目的。因此,锅炉节能不是简单的能源消费量减少,更不应该影响社会活力,降低生产和生活水平。锅炉节能措施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与社会可以接受,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
为了实现锅炉节能目的,要充分发挥政府、锅炉节能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制造单位、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政府部门作用,通过对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检验检测的全部过程监管,确保锅炉产品性能达到要求,锅炉处于较高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使锅炉能源利用率达到目标规定值。
(二)制定《锅炉节能技术监管规程》的必要性
锅炉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燃料以煤为主,是能源消费大户和主要的污染源,2006年我国煤炭产量为23.3亿吨,其中锅炉用煤19亿吨(发电13亿吨,工业锅炉6亿吨),占煤炭全年总产量的85%。由于我国锅炉的设计、制造、使用环节中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健全,系统配置有缺陷,监控、计量装置缺乏,运行中管理水平较低,加之缺乏有效的节能监督机制,造成锅炉热效率总体不高,能源浪费严重,尤其是工业锅炉问题更加突出。我国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65%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工业锅炉、窑炉的改造和热电联产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十大节能工程前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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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管理规程》的目的
制定《管理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锅炉节能工作,成为实施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工作模式技术依据,促进锅炉安全性与经济性统一,提高锅炉能源利用效率,防止出现由于能源的浪费导致的二氧化碳过量排放,以适应我国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并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四)制定《管理规程》的依据
《管理规程》主要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锅炉耗能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技术监管要求。
为了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2009年1月颁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新增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要求。这些规定确立了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审查和监管的法律制度,反映了特种设备在我国节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国家高度重视并推行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决心。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及其辅机、监测计量仪表、水处理系统、控制系统等(以下简称锅炉及其系统)。
燃用其他燃料的锅炉、电加热锅炉和余热锅炉的节能监督管理参照本规程执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规程适用范围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九条(一)对其所适用的锅炉含义做出了规定,即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管理规程》借鉴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锅炉含义的规定,只考虑煤、油、气为燃料的锅炉。以电为能源生产的锅炉热效率较高,且运行容易控制,运行稳定,已无较大节能空间;其它能源如余热锅炉、生物质锅炉、垃圾焚烧锅炉等炉型在燃料热值分析、计算方法、测试方法、能效指标还无明确规定,暂不重点考虑,节能管理参照执行。对于大于或者等于3.8MPa的燃煤锅炉为发电锅炉,其制造、运行管理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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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工况也较稳定,节能潜力较小;在节能技术规范中重点以小于3.8MPa的燃煤工业锅炉为管理对象做出技术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程规定了锅炉及其系统节能方面的基本要求。对于适用范围内的锅炉,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均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规程的规定是基本要求以及执行范围的规定。
(一)本规程规定了锅炉及其系统节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1.本规程是锅炉及其系统的基本要求,其它节能规范标准与本规程相抵触,应以本规程为准。工业锅炉节能技术法规、标准不健全,或年久未修订。目前在工业锅炉节能管理标准方面,只有《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1993)、《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GB/T15317-199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17954-2007)这三个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性的产品最低能效标准(现行的JB/T 10094-2002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只是规定了相关产品的设计热效率)来保证产品性能。而且这些标准给出的热效率指标,都是满负荷工况条件下的热效率,与绝大部分锅炉实际运行的负荷工况条件相差较大,这些技术指标已不能适应当前节能降耗工作的要求。
2.其它根据本地区或本行业特点制定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应以本规程为基本要求,不能低于规程要求和规定值。
(二)强调了适用范围内的锅炉,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均应当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1.工业锅炉能效较低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在用工业锅炉设备陈旧、技术落后、操作人员水平较低。二是目前在用工业锅炉设计、制造环节存在标准落后,产品设计通用化、系列化程度低,工艺工装设备标准化水平低。三是多年来国家只对锅炉产品安全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而未实施对工业锅炉产品能效的监管,已不再强制进行产品的能效测试。四是在锅炉安装环节没有进行能效方面的监督管理,导致一定数量的能效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五是在运行环节管理水平较低,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缺乏相应的经济运行管理制度,锅炉能效达不到经济运行的要求。六是政府对工业锅炉节能科技研发、节能技术应用支持力度不足。
通过工业锅炉耗能特点与能效较低原因分析,需从工业锅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才能使工业锅炉达到较高经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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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实践表明,锅炉节能涉及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全过程,各环节相互关联,互相影响,实施全过程节能监督管理是保证锅炉经济运行的有效手段。
(二)明确了本规程的执行主体。
在规定锅炉范围内从事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的单位应执行本规程。
(三)规定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执行本规程职责。< …… 此处隐藏:1161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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