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学前教育 >

珠海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5)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4-29
导读: 应; (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物业服务项目,所有的投标均被否决或者不符合开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十七条 【确定中标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应

应;

(六)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物业服务项目,所有的投标均被否决或者不符合开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四十七条 【确定中标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应当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机构提出书面报告。

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机构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的顺序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一名放弃中标资格或者取消中标资格的,第二名依序中标。

第四十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到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上办理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评估报告和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事项。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第四十九条 【业主大会招投标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三日内,业主、业主大会、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机构应当到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上办理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事项。

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天。

第五十条 【公示期异议】 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中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

招投标活动。

公示期届满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的,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 【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招标资料收集】 招标人应当保存招投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投标文件等,以及采集的开标、评标全程影音资料。

第五十三条 【中标结果备案】 确定中标人后十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到招标备案部门办理中标备案手续。

第五十四条 【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完成中标备案后三日内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有投标保证金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给予中标人不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赔偿。

第五十五条 【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中标人应当按照物业

服务合同履行义务,并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第五十六条 【中标无效】 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一)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二)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四)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

(五)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违法违纪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投诉与处理

第五十七条 【投诉期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五十八条 【受理及决定作出期限】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因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所产生的费用,由投诉人承担。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第五十九条 【投诉处理】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时,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六十条 【投诉的书面处理决定】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投诉事项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后,投诉人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投诉。

对投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 此处隐藏:47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珠海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59890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