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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学期末复习提纲(11)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7
导读: 5、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ABCD ) 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D、合理责任原则 四.简答题 1、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

5、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ABCD )

A、过错责任原则B、危险责任原则C、违法责任原则D、合理责任原则 四.简答题

1、简述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有重大违法或者明显瑕疵,以至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即对行政相对人没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即为无效:

(1) 行为主体不明确。(2)行政行为严重超越职权。(3)行政行为有重大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4)行政行为有犯罪或者有唆使他人犯罪的情形。(5)行政行为的内容在客观上无实施的可能。

无效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为的约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不承担法律责任。确认行政行为无效不受时效限制,有权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某行政行为的无效。行政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后,行政主体因此所得到的一切利益应当返还给相对方,而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应予以行政赔偿。 2、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既有一些共同的司法原则,也有一些特有的司法原则。 与其他诉讼共有的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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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合议制原则。(4)回避原则。(5)公开审判原则。(6)两审终审制原则。(7)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8)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原则。(9)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10)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特有的司法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2)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停止执行原则。(3)主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3、简述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

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政党、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不是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主体。

2)行为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即职权行为。职权行为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对相对人实施管理的单方面行为。行政公务人员作出的与职权行为无关的个人侵权行为,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公务人员自己承担;国有公共设施因设置、管理欠缺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引起国家行政赔偿责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得到民事赔偿。

3)违法要件,即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职权行为违法并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

4)损害要件,即行政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确实已经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是直接损害,损害的大小和范围可以确定。另外,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不具有物质赔付的内容。

五.论述题

试述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

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在个案中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审判监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另外,还包括法院的内部监督,其中主要是审级监督制度。

审判监督的主要特征是:(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除法院自身的监督外,法院主要通过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第八章 行政机关的监督

一.名词解释

1、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

2、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

3、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4、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行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纠正违法犯罪。

5、行政复议管辖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职责权限范围。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哪些复议申请由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和审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如果不服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向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6、行政复议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范围既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行政争议拥有管辖权,同时也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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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出行政复议。

7. 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二.填空题

1、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 )人员。

2、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专门 )机关。 3、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 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 5、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 )申请。 6、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 )赔偿请求。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 )审查的办法。

9.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裁决机关或者裁决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三.多项选择题

1、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ACD)。

A.行政复议申请B.行政复议备案C.行政复议审理D.行政复议决定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ABCD )。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廉政监察机制由( ABCD )等部分构成。 A前提 B核心 C基础 D保障

四.论述题

1.试述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

行政监督对象的法律责任包括赔付性法律责任和惩罚 …… 此处隐藏:281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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