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全)整合版
刑法分论(第五版)
第四编 罪刑各论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1.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一年后甲受雇于N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2年试卷二第11题)
A、以叛逃罪论处 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
C、以间谍罪论处 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间谍罪和叛逃罪的构成要件(时间要件)。叛逃罪的构成要件中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的时间必须是在履行公务期间。犯罪时间、地点和方法大部分犯罪中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在个别犯罪中却是犯罪构成要件的要素。例如,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很多规定要求军人违反职责必须是在“战时”和“战场”,刑法第340条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第341条第2款的非法狩猎罪都要求要有特定的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和特定的方法,包括“禁渔期、禁猎期或者禁渔区、禁猎区以及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
一、判断题
1.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叛逃罪的法定刑中不包括死刑。(对 )
2. 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结果犯。(错 )
3.是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区分危害国家安全罪与非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准。( 对)
4.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以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对)
5.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 错)
6.投敌叛变罪、分裂国家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错 )
7.犯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叛逃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 )
8.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对 )
9.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武装叛乱、暴乱罪从重处罚。( 对)
10.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对 )
1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主体包括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 )
二、简答题
1. 简述分裂国家罪的构成特征。
答: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统一。(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2. 如何区分分裂国家罪与背叛国家罪的界限。
答: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主体不同。分裂国家罪的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分裂国家罪不具有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性质;背叛国家罪的客观方面具有出卖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性质。(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分裂国家罪的故意内容是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的统一;背叛国家罪的故意内容是出卖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3. 简述武装叛乱、暴乱罪构成特征。
答: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暴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人、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均能实施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论述题
1. 试述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类罪的客体是国家安全。所谓国家安全,是指我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2)本类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3)本类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背叛国家罪、叛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4)本类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后果,而故意予以实施
2. 试述间谍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构成特征表现为:(1)侵犯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如下三方面的间谍行为:一是,参加间谍组织。间谍组织,是指境外或渗透于我国境内的专门进行窃取、刺探我国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者进行其他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是指加入间谍组织,成为其内部成员。二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接受间谍任务,包括窃取、刺探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任务,也包括接受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任务。三是,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以各种手段为敌人指引轰击我方目标的活动,轰击是否得逞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具备上述三种间谍的行为之一的,即成立间谍罪。(3)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或无国籍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间谍组织而有意参加,明知是间谍任务而有意接受,明知对方是敌人而向其指示轰击目标,追求危害国家安全的结果发生。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1.罗某犯放火罪应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人民法院对罗某还可以适用的附加刑是:(2004年试卷二第9题)
A、罚金 B、剥夺政治权利
C、没收财产 D、赔偿经济损失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放火罪的刑罚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定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刑法分则已经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将本罪修订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经济犯罪以及其他贪利性的犯罪,一般才要附加罚金刑或者没收财产刑。本题答案:B
2.某甲系省射击运动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某乙向某甲借枪打猎,某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某乙用了半天。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2000年试卷二第32题)
A、非法出借枪支罪 B、玩忽职守罪
C、非法出租枪支罪 D、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这两种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不同。根据刑法第128条的规定,要注意配备和配置的不同,国家工作人员是配备,出租或者出借不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而非国家工作人是配置,要求要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对二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严格,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比较宽松。本题答案:D
3.警察甲临时急需用钱,便找个体户乙借钱。乙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甲将公务用枪交给乙质押,乙借给甲5万元现金,借期1个月。1个月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甲、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1999年试卷二第30题)
A、甲、乙均无罪 B、甲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乙无罪 …… 此处隐藏:27781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行业资料]创设有效语境 改善英语教学
- [行业资料]微商推广引流的44种方法
- [行业资料]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 [行业资料]锂离子电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5年
- [行业资料]申请执行人长沙市开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 [行业资料]倾听草木的呼吸(初中阅读)
- [行业资料]长沙新环境厂房租赁合同书
- [行业资料]2022年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中
- [行业资料]浦东新区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七
- [行业资料]企业劳动用工协议书
- [行业资料]最新苏科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有理数
- [行业资料]12星座与英语词汇学习
- [行业资料]2008年高考化学科经验
- [行业资料]镇政府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政府工作
- [行业资料]梧州市产业园区规划及招商引资报告
- [行业资料]大体积砼承台施工作业指导书
- [行业资料]学生干部在创建和谐校园中的作1
- [行业资料]小学语文教师实习个人总结
- [行业资料]2014完美最新奖金制度
- [行业资料]2016年一建建筑实务-重要知识点地质
- 【最新】人教版小学语文三年级上册:第
- 中国中小企业年鉴(地区数据)
-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ppt
- 选修3 专题3 胚胎工程知识点
- 遥感技术基础复习题
- 公司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
- 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 15秋福师《中外幼儿教育史》在线作业二
- 2015-2020年中国网络视频行业深度调研
- 数学八年级下华东师大版21.1算术平均数
- 苏教版一年级语文下册《小松树和大松树
- 油画论文:摄影对当下油画艺术的影响
- 西方自由主义影响下的新闻自由——从17
- 基于支持向量机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
- 机械设计基础复习题答案(修改)(1)
- 语文:高考作文素材:材料引用及论点论
- 月份工程进度款结算单62+56
- 2018-2023年中国互联网基金行业现状研
- 人教版 PEP 五年级下册Unit1Lesson1 th
- 2014学年第二学期四年级数学期末教学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