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行业资料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13年2月)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4
导读: 江西赣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13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江西赣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13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境内A股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证券回购业务;

(二)可转换债券投资;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四)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

(五)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证券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证券投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证券投资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 公司是对外进行证券投资的主体,未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分公司或业务部门不能对外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权限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应当就投资的审批程序是否合理、内控程序是否健全及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券投资决议后,证券管理部根据证券投资决议拟定投资计划报告,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的资金计划、资金调度以及相关账务处理;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证券投资进行全

面定期监察。

第九条 公司监事会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 公司证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

第十一条 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按照区分是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及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可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议,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

对于因故意、严重过失、内外勾结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证券投资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公司开立证券投资账户,开立的投资账户需在财务部备案,并由财务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账务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获得的证券类资产(指股票和债券,下同)可委托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独立的专门机构保管,也可由本公司指定专人自行保管。

第十四条 除无记名证券类资产外,公司在购入证券类资产应登记于公司名下或存储于公司的账户中。

第十五条 公司自行保管凭证式证券时,由财务部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凭证式证券的存、取必须及时、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并由有关经办人员签名登记。

第十六条 证券管理部应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修正与变更投资计划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 公司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证券交易等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应当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内部的业务授权和操作程序,制定控制风险损失的措施。

在签订委托理财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移交,在投资款支付完成后,应取得受托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

第十八条 对证券投资,必须执行严格的控制制度。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证券管理部与财务部共同完成。

第十九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应当在每月初向资金开户证券营业部取得上月资金对账单及证券交易流水清单提供给财务部门。

第二十条 财务部要依法设置投资核算的会计科目,通过设置规范的会计核算科目,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投资业

务核算,详尽记录投资项目的整个经济活动过程,对投资业

务进行会计核算监督,从而有效地担负起核算和监督的会计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核算,核算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在投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审查投资项目各环节所涉及的各类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与证券管理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财务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受托理财的机构核对有关投资账目。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证券投资情况,保证董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证券投资的状况。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条 证券管理部负责公司证券投资信息的对外公布,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管理部、财务部等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证券投资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

…… 此处隐藏:43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13年2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227315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