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失业保险法
五、失业保险法 (一)失业、失业人员、失业率
(二)我国的待业保险与失业保险 (三)失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失业
失业人员 失业率→ 登记失业率 → 调查失业率
(二)我国的待业保险与失业保险 1986 《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1993《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1999《失业保险条例》
(三)失业保险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44条到第52条 → 1999《失业保险条例》,共六章,33条
主要内容:1、覆盖范围 2、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3、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5、失业保险待遇的终止 6、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
1、覆盖范围1999《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 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可以决定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团体及 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 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的缴纳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 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 险费。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 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 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 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 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 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 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 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 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规定。
3、失业保险待遇(一)(1)失业保险金第一、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 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失业保险待遇(二)第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 1999《失业保险条例》17条,《社会保险法》第46条: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 缴费时
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 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 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 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例:王某在原单位缴纳5年半失业保险费后失业,在领取失 业保险金3个月后,又重新就业,后王某在新单位缴纳失 业保险费满1年半年后再次失业 ,他能领取多少个月的失 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待遇(三)(2)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
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 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 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待遇(四)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 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 业保险金: (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 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失业保险待遇的终止1999《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 重新就业的; (二) 应征服兵役的; (三) 移居境外的; (四)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 工作的; (七)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 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 适当工
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6、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 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 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 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 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此处隐藏:68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相关推荐:
- [外语考试]管理学 第13章 沟通
- [外语考试]07、中高端客户销售流程--分类、筛选讲
- [外语考试]2015-2020年中国高筋饺子粉市场发展现
- [外语考试]“十三五”重点项目-汽车燃油表生产建
- [外语考试]雅培奶粉培乐系列适用年龄及特点
- [外语考试]九三学社入社申请人调查问卷
- [外语考试]等级薪酬体系职等职级表
- [外语考试]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一)
- [外语考试]青海省实施消防法办法
- [外语考试]公交车语音自动报站系统的设计第3稿11
- [外语考试]logistic回归模型在ROC分析中的应用
- [外语考试]2017-2021年中国隔膜泵行业发展研究与
- [外语考试]神经内科下半年专科考试及答案
- [外语考试]园林景观设计规范标准
- [外语考试]2018八年级语文下册第一单元4合欢树习
- [外语考试]分布式发电及微网运行控制技术应用
- [外语考试]三人行历史学笔记:中世纪人文主义思想
- [外语考试]2010届高考复习5年高考3年联考精品历史
- [外语考试]挖掘机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 [外语考试]某211高校MBA硕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
- 用三层交换机实现大中型企业VLAN方案
- 斯格配套系种猪饲养管理
- 涂层测厚仪厂家直销
- 研究生学校排行榜
- 鄱阳湖湿地景观格局变化及其驱动力分析
- 医学基础知识试题库
- 2010山西省高考历年语文试卷精选考试技
- 脉冲宽度法测量电容
- 谈高职院校ESP教师的角色调整问题
- 低压配电网电力线载波通信相关技术研究
- 余额宝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转型研究
- 篮球行进间运球教案
- 气候突变的定义和检测方法
- 财经大学基坑开挖应急预案
- 高大支模架培训演示
- 一种改进的稳健自适应波束形成算法
- 2-3-鼎视通核心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管理手
- 我国电阻焊设备和工艺的应用现状与发展
- MTK手机基本功能覆盖测试案例
- 七年级地理教学课件上册第四章第一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