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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05
导读: “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除外”,是指在有关产品的说明中,明确规定安全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这时的请求权期限适用安全期的期限。《产品质量法》关于请求权期间为10年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

“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除外”,是指在有关产品的说明中,明确规定安全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这时的请求权期限适用安全期的期限。《产品质量法》关于请求权期间为10年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不同,应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故,彩电生产厂家以已过保修期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理由不成立。

2016年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二) 说明:①本资料为VIP包过学员内部使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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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 私营企业

【答案】私营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2. 经济法的宗旨

【答案】经济法宗旨是指贯穿于经济法之中的,人们创制和实施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经济法宗旨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和消除经济运行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调,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从维护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实现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是经济法宗旨的基本内容。

3. 企业核准设立

【答案】企业核准设立。又称核准设立主义或许可设立主义,指企业设立时,不仅要具备法律规定设立企业的各项条件,同时要通过法定的主管行政机关对其设立进行审查,作出批准决定,企业才能进行注册登记的一种设立方式。我国企业采取的基本上是这种设立方式。我国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首先要得到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才能办理企业登记;登记时还必须提交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 反垄断法

【答案】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反对垄断或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是美国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5. 证券交易

【答案】证券交易又称证券买卖,是指已经发行的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有偿转让的行为。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受法律禁止的人员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股票;公司大股东买卖股票要受到限制;证券交易须以法定的方式进行。

6. 募集设立

【答案】募集设立亦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不能认足公司的资本总额,其余部分向外公开募足而设立公司。在各类公司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阶段可对外募集股份,需要指出的是,募集设立行为仅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成立后虽仍可对外发行股份,但已不属设立行为。

7. 探矿权

【答案】探矿权,是指按法定的程序取得勘查许可证,在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对批准的矿种及其伴生、共生矿产进行勘查的权利。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勘查主体为探矿权人。

8.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答案】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和政府对行政事业资产和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的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的占有、使用权及其相关权利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是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制定发布的,调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关系,规定产权登记的内容、种类、程序、主管机关的法律责任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简答题

9. 简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协议的具体形式。

【答案】(1)垄断协议的概念

垄断协议,是指企业之间的联合协议或协同一致行为,也称联合行为。其通常是协议各方共同对商品的价格、数量、地区等进行限制,会阻碍、扭曲正常的市场竞争和交易。

(2)垄断协议的具体形式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协议有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两种具体形式。

①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生产或销售同一类型产品或提供同一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经营者,通过共谋而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具体表现为:a.固定价格行为,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从而减弱或消除竞争的行为。b.限制产量行为,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共谋限定商品的生产或供应数量的行为。c.划分市场行为,即竞争者之间分割地区、客户或者产品市场的行为。d.联合抵制交易行为,即多个竞争者联合起来不与其他竞争对手、供应商或者客户交易的行为。

②纵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环节而存在交易关系的经营者,通过共谋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纵向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包括: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

最低价格;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在概括地禁止垄断协议的同时,也允许乃至鼓励某些垄断协议的存在。

10.什么叫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它具有哪些特点?

【答案】(1)国家经济管理卞体的概念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享有经济职权,行使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职能的国家行政主体。简言之,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是国家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特点

①地位的法定性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地位的法定性,首先,它的产生和组成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次,它的职权范围也是来自宪法和相关组织法、有关经济法律的直接授权。

②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和隶属性

a.法律关系的单方面性,主要反映在经济管理主体与其被管理对象之间法律关系的形成,往往是以经济管理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在许多情况下,它所行使的经济职权,均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它可以单方面创设、变更和终止某种经济法律关系。

b.法律关系的隶属性,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主体的内部关系上。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基本构成是享有国家机构经济职权的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其管理职能时,均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是上级的授权对有关相对人依法行使职权,这里就有比较鲜明的行政色彩和强制性,它是一种有丰富经济内容的隶属关系。

③权责的统一性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其经济职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抛弃、不作为、不当履行。权责的一致性还表现在它所享有的权力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既不能任意转让,也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而滥用;规定这种权力的法律一般的是属于强制性的规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是无需有关方面同意和认可的,也不得随意改变。

11.简述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

【答案】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付出的代价。经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弥补给国家经济调节和给国家、社会或其他被侵害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的7J:害,消除上述方面己经造成和将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如下:

(1)财产和其他经济利益 …… 此处隐藏:2391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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