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共4页)(3)
答:由控诉方来承担。但是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就财产或者指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巨大的部分,本人必须说明,否则按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予以处理。 32、简述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立案、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33、简述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审判权;强制措施;调查、核实证据权利;执行权、提出再审权
35、立案有哪些条件?
答: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属于管辖范围 36、简述控告人对不立案的救济措施。
答: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过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7、简易程序的审判特点
答:(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38、侦查阶段律师对犯罪嫌疑人帮助的内容
答: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了解涉嫌罪名、会见
39、简述补充侦查的种类
答: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审判阶段的补充侦查。
40、简述通缉的概念和条件 答:(1)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2)条件:实质条件:按照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依法应当逮捕;形式条件: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已经逃跑。 41、简述侦查终结的条件
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
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4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 答:(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43、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答:(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44、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44、依照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的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3)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 57、哪些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判决、裁定?
答:(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和裁定。(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
58、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
答: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其适用条件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并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但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45、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6、自诉案件的范围和条件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告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自诉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2)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3)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4)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 48、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答:(1)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调解.(2)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3)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4)对于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既有公诉案件.又有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发审理公诉案件为主,在审理公诉案件的同时,可以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审理后,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分别作出判决.
49、简述判决与裁定在使用上的区别表现在:
答: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2)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在审判终结时适用;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50、第二审和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答:阶段不同、审理对象不同、提起主体不同、时间不同。 52.上诉不加刑原则
答: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第二审法院就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53、两审终审制的含义
答:一个案件经过第一审案件审判后,如果有关的当事人或者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54、简述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则是军事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55、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答:1、审理对象不同2、提起主体不同 3、提起条件不同 4、提起期限不同 5、审判适用程序不同 6、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 5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答: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59、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与自诉人在诉讼地位和权利义务上有那些异同?
答:自诉人可以起诉、上诉、接受调解、和解。被害人则不可起诉、上诉、接受调解、和解权。自诉人有义务负责收集证据,而被害人则无。
60、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答:1、时间不同2、原因不同3、可预见性不同 61、刑事审判的主要特征。
(1)审判程序的被动性(2)审判人员的中立性(3)裁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4)诉讼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6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主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佐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 …… 此处隐藏:280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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