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高等教育 >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考前辅导重点 - 图文(7)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12
导读: 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C、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

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C、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D、个体工商户

E、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送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F、承包经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根据这一规定,在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发生劳动郑艳东,发包方和承包方一起可以作为当事人。 G、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H、借照经营和挂靠经营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考前辅导重点 - 图文(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61513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