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基础教育 >

浙大远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答案(4)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3-29
导读: 3)、施工准备阶段:⑴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⑵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⑶ 协助业主组织招标活动,⑷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施工阶段:⑴协助编写开工报告,⑵确定承包商,选择分包单位,⑶

3)、施工准备阶段:⑴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⑵审查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⑶

协助业主组织招标活动,⑷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施工阶段:⑴协助编写开工报告,⑵确定承包商,选择分包单位,⑶审批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⑷审查承包商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⑸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规格与质量,⑹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⑺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预付款,⑻督促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⑼协商处理设计变更,并报业主决定,⑽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⑾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⑿审查结算;

5)、保修阶段:⑴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⑵鉴定质量责任问题,⑶督促保修。

2.简述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质量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对应当监督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话监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义务: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九章 建设基本法

一、基本概念

1.建筑活动: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二、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一部大法,是建筑活动的基本法。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 主体 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1

3.《建筑法》是以 市场管理 为中心,以 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为重点,以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为主线而设置法律条文框架的。

4.关于开发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做了具体规定:①居住用地 70 年;②工业用地 50 年;③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 50 年;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⑤综合或其他用地 50 年。

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同时 施工 、同时 投入使用 。 三、改错题

1.广义的房地产交易不包括与房地产地区性交易行为有着密切关系的房地产价格及体系、房地产交易的中介服务。(×)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3.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验收。(×)

4.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基本内容。(√)

四、简答题

1.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具有什么特点?

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具有权威性,它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具有强制性,这种监督在国家强制力保证,任何单位、个人不服从这种监督管理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具有综合性,它贯穿于建筑活动的全过程,适用于建设前段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

2.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主要内容。

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五、论述题

论述《建筑法》的立法意义。

浙大远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答案(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56609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