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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1-21
导读: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度申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186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度申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186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适用对象说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第二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第一条。

四、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五、决定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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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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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二、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时限说明:无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89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12366

网上咨询:http://doc.guandang.net/hdpt/front/main.do?sysid=7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1-12366-4

网上投诉:http://doc.guandang.net/hdpt/front/main.do?sysid=8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详见门户网站“办税地图”模块。

网址:http://doc.guandang.net/col/col7620/index.html

二十一、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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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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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B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

报表(B类,2018年版)

税款所属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193

A06548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194

195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税务机关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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