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律问题浅谈(2)
6、强行拆迁手段花样百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引发社会不和谐音符。比如,笔者就遇到这样一件事情,某地镇上统一对外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农民群众非常不愿意将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转包出去搞非农业开发(这里不讨论流转的合法性),但是却斗不过政府。当涉及到农村居民房屋拆迁问题时,他们的态度就比土地流转要强硬得多,但是他们毕竟只是小老百姓啊。这时,有人趁房屋主人不在家就采取放火、悄悄请来推土机强行推掉等手段逼其就犯,全然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当前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我们已经深深感觉到,在城市化扩张过程中存在大量亟待解决的“三农”问题,其中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过程中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受损问题尤为突出,它直接影响到整个农村大局的稳定、农业整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生产生活,也影响了党和政府有关“三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一些地方盲目追赶,地方领导(主要是基层乡镇领导)为了政绩、个人名利,盲目招商引资,强行农民群众实施土地流转,根本不考虑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感受,强行实施拆迁安置补偿,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了严重隐患。
我们知道,在目前大规模的城市化扩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构背景下,在政府大力推行经济刺激计划和拉动内需政策的引导下,有计划地践行“农业经济市场化、农村问题法制化、农民生活市民化”之“三化”有利于化解“三农问题”。但是,这些都必须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否则将会不得人心,适得其反。目前,针对土地征收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类案件,人民法院的普遍做法是不予受理,法院认为该类案件政策性强且政府行为成为争议的焦点,不宜采取司法救济途径而应当采取行政救济手段解决为妥。这时,往往存在法院推政府,政府推法院,把农民群众的诉求当成皮球踢来踢去,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再说,法院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他们也惹不起、不敢惹地方政府。偶有法院受理者,也大多以政府胜诉农民败诉而终结,亦或回避关键性问题做无实质意义之程序性裁判。笔者就遇到一例,政府强行将农民集体土地流转承包给某台商搞开发,因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居然有人放火烧农民住房,因天公不作美突降大雨,火烧计划失败。接着,该地村镇领导将所在地其他居民引到其他地方,强行安排推土机将农民住房推毁......我们为此无力提供有力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明确说这是政府的事情,他们无能为力。向上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受理。
理论上说,如果农民的土地权益、财产权益遭受外来侵害,可供选择的途径有公力救济或自力救济,而公力救济途径又可分为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权力救济等途径。然而,在实践中,实务操作却与理论反差巨大。因为对农民土地权益、财产权益实施侵害的致害方要么是权力的拥有者,要么是权力拥有者的相关者,下至村委会及其成员上至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这就决定了自力救济途径无力回天,也决定了行政救济途径与权力救济途径有违公正,还决定了司法救济(不少地方的人民法院认为此类案件涉及政府与政策,司法不宜介入,所以基本上都不予受理,即使偶有受理者大多程序裁决为主,最终又推至行政程序解决,行政程序解决不了,自然而然引发成老上访问题)躲躲闪闪心存芥蒂。
正是由于关于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纠纷,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基本采取“程序回避”方式,一裁(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了之,更加剧了农民维权难度,且在客观上纵容了侵权者,这种司法权的无原则退让不仅直接影响失地农民程序法利益的实现,而且间接决定了实体法利益的“命运”。笔者非常赞同,此类案件应该谦让和回避的不是司法权,而应当是行政权的这一观点。法律实务者都知道,在我国目前的诉讼法立法与实践中,“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有巨大的生存空间,而且绝大多数规定不是出自立法机关的立法而是出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批复、内部规定,这样一来不要说老百姓,就是律师照样无能为力。
事实上,国务院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把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落到实处。然而,在城市化扩张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亟待解决的“三农”经济、政治、法律问题,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及土地流转方面更是如此。因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它是农业问题的基础、农村问题的根本、农民问题的根源。相关三农课题组调查研究后,发现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以及由土地征收、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而引发的“三农”问题依然比较严峻。农村仍然是被法制春天遗忘的角落,农村居民群众维权之路十分艰难,没有人敢于真正的提供法律服务,没有几个部门是真正在处理农民权利受到侵害的案件,他们只要一提到“农民”、“土地”、“拆迁补偿”,都避之不及,唯恐引火烧身。这样一来,农村居民住房被违法强拆也就会经常发生,很多法律问题、涉法上访问题自然也就不断出现。
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的居民,对于他们来说土地被征收占用后包括他的子子孙孙将来就无田可种了, 在农民心里征地就等于卖地,他们不得不考虑到自己的将来和后辈的生存问题。从另一方面来看,农村土地、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价格的制定也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没有充分参考社会价格,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使被征收的土地得到合理的价格预知,使被征收土地的人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在土地管理法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增人口”、“公共利益”等具体界限没有任何文件界定,在实践操作中随意性很大,基本上是政府、领导说了算,这非常容易引发争端和上访。
从物权的角度来看,《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那么如何确定及由谁来确定“公共利益”?成为施行该条法律必须要首先明确的先决问题。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在农村中实施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又与宪法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的相关原则精神不符,导致了一些农户手拿宪法也无法抗拒政府野蛮拆迁的现实问题出现。整体上说,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错综复杂,有些规章与法律相冲突,导致执法部门和广大农民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容易引发误解,导致群体上访。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活依靠和来源,有人称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事关民生、稳定、发展及干群关系。由于强制征地、补偿不合理、信息不公开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纠纷时有发生,这在今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 此处隐藏:113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发展的促进作用研究论文(共3
- [论文大全]关于工商管理毕业论文案例(共2篇)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对企业财务发展的作用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学科的即兴案例教学法
- [论文大全]高职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及实践改革探析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及模式研
- [论文大全]高职高专院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竞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教学的重要性论文(共3篇)
- [论文大全]双向互利:网络直播与电视节目结合带来
- [论文大全]试论创业教育基础下工商管理本科教育的
- [论文大全]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教学
- [论文大全]提升工商管理专业学生“非专业能力”的
- [论文大全]国际商务谈判话语研究回顾及新进展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专业教学方法探讨
- [论文大全]国外工商管理教材浅析
- [论文大全]大学生社交媒体使用与社会资本获取 —
- [论文大全]专科层次工商管理专业教学现状及改革研
- [论文大全]论小企业财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 [论文大全]工商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新构建
- [论文大全]浅析工商企业会计规范化
- 燃气锅炉经济分析论文(五篇)
- 大学生的自荐信500字 大学生的自荐信论
- 2024年茶叶营销策划书论文 茶叶营销策
- 最新高一捡拾幸福议论文800字(四篇)
- 2024年项目培训方案论文(五篇)
- 最新友情议论文500字(五篇)
- 最新大学生职场礼仪文献 大学生职场礼
- 论文承诺书的签名(12篇)
- 鱼的科学小论文四年级(五篇)
- 2024年建筑工程毕业论文8000(七篇)
- 2024年高中议论文写作技巧(七篇)
- 最新乐观议论文素材(五篇)
- 最新家电营销策划方案论文(5篇)
- 高中议论文500字有作者 高中议论文500
- 最新如何对小学生进行思维能力的培养论
- 2024年菊花的论文题目(三篇)
- 最新议论文作文800字带题目(三篇)
- 谈诚信作文600初三议论文(3篇)
- 最新论文研究设计(5篇)
- 企业网站建设方案论文(三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