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资格考试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5-18
导读: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试题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共20分,每空2分) 1、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试题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共20分,每空2分)

1、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管理。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4、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办理变更手续。

5、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二、单项选择题(共25分,每题5分)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A、1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其办事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

承担法律责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

A、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B、授权销售的品种即可

C、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

D、授权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试题

8、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

A、1年;2年;10年

B、2年;5年;永久保存

C、3年;2年;永久保存

D、3年;1年;10年

9、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约定()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A、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B、质量责任

C、售后服务责任

D、安全责任

1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人员负责售后管理,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当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当通知供货者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A、专职

B、兼职

C、专职或者兼职

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2分)

1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全项目自查,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1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行停业一年以上,重新经营时,不需要书面报告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可恢复经营。()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试题

1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当在48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1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授权书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四、简答题(共45分)

16、(20分)有哪些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7、(25分)有有哪些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试题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律法规.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9844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