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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面向对象高级特性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5-04
导读: java面向对象课程设计,教学资料 教学目的及要求理解: 理解:final变量、方法、类的功能; final变量、方法、类的功能; 变量 抽象类与接口的区别。 抽象类与接口的区别。 掌握: 掌握:final关键字的使用; final关键字的使用; 关键字的使用 引用数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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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及要求理解: 理解:final变量、方法、类的功能; final变量、方法、类的功能; 变量 抽象类与接口的区别。 抽象类与接口的区别。

掌握: 掌握:final关键字的使用; final关键字的使用; 关键字的使用 引用数据类型的转换; 引用数据类型的转换; hashCode()、toString()、quals()方法的使用 方法的使用。 hashCode()、toString()、quals()方法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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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面向对象高级特性final关键字 8.4 final关键字final变量 8.4.1 final变量 final方法 8.4.2 final方法 8.4.3 final类 final类

抽象类( class) 8.5 抽象类(Abstract class)8.5.1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概念 8.5.2 抽象类的规则 8.5.3 抽象类的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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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面向对象高级特性接口(interface) 8.6 接口(interface)8.6.1 8.6.2 8.6.3 8.6.4 接口的含义 接口的规则 接口和类的关系 接口的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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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面向对象高级特性8.7 引用数据类型的转换8.7.1 8.7.2 8.7.3 8.7.4 上溯造型 下溯造型 instanceof运算符 instanceof运算符 所有类的父类Object 所有类的父类Object

多态(Polymorphism) 8.8 多态(Polymorp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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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用抽象类实现计算圆(circle)、等边三角 用抽象类实现计算圆(circle)、等边三角 )、 triangle)、矩形(rectangle) )、矩形 形(triangle)、矩形(rectangle)对象的 周长与面积。在主类main()方法中顺次创 main() 周长与面积。在主类main()方法中顺次创 类图形对象并显示各个对象的信息。 建3类图形对象并显示各个对象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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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变量 8.4.1 final变量功能:final修饰变量后, 功能:final修饰变量后,变量一旦赋值就不 修饰变量后 可改变。 可改变。 final可修饰的变量包括 属性变量、 可修饰的变量包括: final可修饰的变量包括:属性变量、局部变 量、形式参数 注意final修饰的变量初始化一般和定义同时进行 修饰的变量初始化一般和定义同时进行; 用final修饰的变量初始化一般和定义同时进行; final修饰的变量应遵守常量命名的规范 修饰的变量应遵守常量命名的规范, 以final修饰的变量应遵守常量命名的规范,即 所有字母大写,单词间使用下划线。 所有字母大写,单词间使用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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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class FinalVar { final int y=100;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final int z=0; } add(final public static void add(final int x) { 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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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方法 8.4.2 final方法功能:final修饰方法后, 功能:final修饰方法后,该方法不能被子类 修饰方法后 覆盖。 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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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FinalDemo { public final void add(int x) { x++; } } public class SubFinalDemo extends FinalDemo { public void add(int x) { x+=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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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类 8.4.3 final类功能: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功能: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不能产生 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子类,其方法也不能被覆盖。 子类,其方法也不能被覆盖。 注意: 注意:如果一个类的所有成员要素均被声明 final类型 则该类也就成为一个final 类型, final类 为final类型,则该类也就成为一个final类; 一个类一旦被声明为final final, 一个类一旦被声明为final,则它的所有成员 方法自动成为final方法, final方法 方法自动成为final方法,不管这些方法自身 是否声明为final final。 是否声明为f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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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 class FinalDemo { public void add(int x) { x++; } } public class SubFinalDemo extends FinalDemo { public void add(int x) { x+=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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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象类抽象类:就是不能使用new关键字进行实例化 抽象类:就是不能使用new关键字进行实例化 new 的类,即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 的类,即没有具体实例对象的类。抽象类通 常不具备实际功能,不能创建对象, 常不具备实际功能,不能创建对象,只作为 专门用来派生其他子类的基类。 专门用来派生其他子类的基类。 定义抽象类的目的: 定义抽象类的目的:为子类提供公共信息与 接口。 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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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象类定义格式 类的修饰符] <类名 类名> [类的修饰符] abstract class <类名> { …… //成员变量声明 //成员变量声明 …… //非抽象方法声明 //非抽象方法声明 …… //抽象方法声明 //抽象方法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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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是一种不完整的方法, 抽象方法:是一种不完整的方法,它只包含 有方法声明,而无方法体的定义, 有方法声明,而无方法体的定义,因而抽象 方法是只有方法原型而无功能实现的一种行 为规范。 为规范。 定义抽象方法的目的: 定义抽象方法的目的:为所在类的子类声明 方法的接口标准。 方法的接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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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抽象方法定义格式: 定义格式:返回类型> <方法名>([参 方法名>([ [方法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类型> <方法名>([参 方法修饰符] 数列表]) ]); 数列表]);

注意:必须使用关键字abstract, 注意:必须使用关键字abstract,没有方法 abstract 以分号结束。 体,以分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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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abstract class Shape { double area; double per; String color; public Shape(){} public Shape(String color) { this.color=color; } public String getColor() { return color; } public abstract double getArea(); public abstract double getPer(); public abstract void showAll();

}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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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象类的规则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创建对象的工作由抽 象类派生的非抽象子类来实现。 象类派生的非抽象子类来实现。 抽象类通常包含若干个(可为零个)抽象方法, 抽象类通常包含若干个(可为零个)抽象方法, 但

不能在非抽象类中声明抽象方法。 但不能在非抽象类中声明抽象方法。 抽象类可以包含非抽象类所能包含的任何元 这些要素包含具体的属性、 素,这些要素包含具体的属性、非抽象方法 以及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 以及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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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象类的规则抽象类中不可包含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 方法。 方法。 若一个类中包含了至少一个抽象方法, 若一个类中包含了至少一个抽象方法,则该 类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类; 类必须被声明为抽象类;但声明为抽象类的 类不一定要包含抽象方法。 类不一定要包含抽象方法。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抽象类中可以没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 类一定是抽象类。 类一定是抽象类。 抽象类必须被子类继 …… 此处隐藏:350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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