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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试题及答案解析(4)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20
导读: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根据该条的规定,县级要设立选举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并不主持选择,而是领导本级及下级选举委员会。故而选项ABC是正确的,选项D不合题意。

17、【答案】D

【考点】直接选举代表当选的条件

【解析】《选举法》第2条第2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

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40条第1款:“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第41条第1款:“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该次选举中,未有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故本次选举无效,3人均不得当选。

18、【答案】ABD

【考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解析】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和秘密投票原则。

在选项A项中,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并不表明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就当然地享有选举权利,因为若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则不享有选举权利。故A不正确。

在选项B项中,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各级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都是相等的,比如根据《选举法》第12~14条以及第16条的规定,农村代表和城市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不同的。故B不正确。

在选项C项中,在间接选举时,人大代表就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所以该项正确。

在选项D项中,选民是文盲的,可以委托其信任的人代写选票,这是变通规定,有利于选民选举权的保障,没有违背秘密投票原则。故D不正确。

19、【答案】AC

【考点】选举权的享有与剥夺

【解析】《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第九页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知,我国公民的选举权的条件是:(1)年满18周岁;(2)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选项A、C不满足这两项条件,所以应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所以C有选举权,不选。

精神病患者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可以不列入选民名单,但并不意味着因此失去选举权,他只是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并不是没有选举权。所以D不选。

20、【答案】AC

【考点】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及政治权利

【解析】《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其中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包括公民的科学研究自由、公民的文化艺术活动自由(包括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欣赏自由等自由和权利)。因此选项AC均属于公民的文化权利。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出版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还包括言论自由,集会、游行、结社、示威的自由和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选项BD均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21、【答案】BD

【考点】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

【解析】《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选项D正确

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显然,选项A不正确。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选项C不正确。

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选项B正确。

22、【答案】ACD

【考点】物质帮助权

【解析】所谓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实现物质帮助权的过程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重要形式。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伤残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由此可知,ACD项理解正确,而B项的理解则错误。

23、【答案】ABD

【考点】公民的监督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及依法获得赔偿权

【解析】《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是有关国家机关而不是任何国家机关。故选项ABD正确。

24、【答案】ACD

【考点】平等权

【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主要内容有:(1)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2)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并不表示行为能力上的平等;(4)平等权是以法律为尺度,不同于平均主义,不主张绝对的均 …… 此处隐藏:138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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