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实用文档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25
导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08]36号) 市教委机关各处室,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政府支出透明度,根据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教财[2008]36号)

市教委机关各处室,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政府支出透明度,根据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国库〔2007〕32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及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36次书记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国库[2007]329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市教委机关及财政隶属关系在市教委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为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办理的,由个人持有并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

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第三条 公务卡以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个人作为偿债主体。

第四条 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 财务部门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规定时间,通过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六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各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与报销基本流程。

第二章 公务卡日常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公务卡办卡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务支出业务情况,在在职职工中决定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

第八条 公务卡使用范围定为:

(一)1000元以下现金结算的业务;

(二)授权支付的会议费、培训费;

(三)差旅费。

在以上使用范围内, 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业务。随着公务卡制度的完善和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将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

第九条 各单位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不少

于2万元。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第十条 财务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者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

第十一条 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财务部门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管理,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务部门再次确认后,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相应公务卡信息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公务卡支持系统的相关信息提供及确认工作。各单位新增持卡人员或持卡人员调动、退休时,财务部门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现有持卡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十三条 公务卡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

第十四条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每笔公务支出不得混有私人消费内容。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 在不影响公务支出的情况下,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挂失后,通过单位财务部门依照本办

法第十一条办理补卡手续。

第十七条 由发卡行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八条 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提出交易查询。

第三章 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九条 对于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对公务卡公务支出进行事前审批。持卡人须事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原则上对于同一持卡人,信用消费单笔不得超过2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授信额度。

第二十一条 禁止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持卡人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视同个人消费,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章 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及时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因个

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财务部门要求填写“公务卡报销单”,并附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按照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原则上应在公务卡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公务卡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对于需要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财务部门可及时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卡号)、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持卡人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生成“还款汇总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汇总表”及“还款明细表”分别提交本单位授权支付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和发卡行。

(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通知代理银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

(三)“还款汇总表”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财务部门提交代理银行的“还款汇总表”必须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打印,

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还款汇总表”。

(四) 财务人员填写所有用于公务卡还款的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时,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收款人”统一填写持卡人所在单位名称,“用途”统一填写“公务卡还款”,预算科目填写功能分类科目。

第二十七条 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财务部门及时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局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相关方面职责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本单位办理公务卡人员和信用卡的信用额度。

(二)严格按规定的财务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三)及时统一办理本单位持卡人公务卡项下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四)要求本单位持卡人遵守公务卡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本单位发卡人员范围;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及时做好新增、调动、退休等持卡人变动的公务卡管理工作。…… 此处隐藏:213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13726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