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1》期末考试题库(7)
114.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
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
整体。
115.危害行为:指表现人的意志或意识并且对社会有害的行为。 116.不作为: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117.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已行为的能力。 118.刑事责任年龄: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已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119.单位犯罪: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20.意外事件: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121.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122.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23.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24.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125.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 126.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27.数罪并罚:是对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128.缓刑: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129.减刑:指对被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130.假释: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简答题题库
23.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是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 参考答案: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4分) 我国刑法典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 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2分)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2分)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2分)
24.什么是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有何特征? 参考答案: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4分)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1)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客观前提特征。(2分)
(2)自动性。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在客观上自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实施和完成。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的未遂形态和预备形态的根本区别所在。(2分)
(3)彻底性。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彻底打消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在客观上彻底放弃了自认为本可继续进行的犯罪行为,而且也不打算以后再继续实施此项犯罪。(2分)
23.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4分) 犯罪未遂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2分)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即犯罪未达既遂形态而停止了下来。(2分)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2分)
24.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 参考答案:
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丰充的折衷原则。(4分) 、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应遵守如下基本适用规则: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死刑。(1分)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1分)
(3)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3分)
(4)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均须执行。(1分)
23.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是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 参考答案: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4分) 我国刑法典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2分)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2分)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2分)
24.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
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4分)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主体要件。必须是二人以上。(2分) (2)客观要件。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2分)
(3)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2分)
23.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参考答案: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4分)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分)
(2)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2分)
(3)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分)
24.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 参考答案:
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是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衷原则。(4分)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应遵守如下基本适用规则: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死刑。(1分)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 …… 此处隐藏:2707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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