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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转让税收问题分析与探讨(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4-12
导读: (六)加强对欠税企业房产土地的监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

(六)加强对欠税企业房产土地的监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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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欠税企业以及被执行企业财产的监控,及时了解财产查封扣押、拍卖等相关信息,工作上采取主动,在转让或拍卖环节及时追缴欠税和征收税款。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七)建章立制,进一步畅顺综合治税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人民法院应该协助税务机关从拍卖的收入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征收税款”。因此,税务机关一方面要与司法部门建立经常联系制度,畅顺信息交流渠道,提前介入司法强制程序,争取司法部门的配合,及时追缴被执行人财产转让环节的税收。另一方面,要在税收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不管正常交易还是司法强制行为,凡涉及财产转让行为的,土地、房产部门必须执行“先税后证”政策,防止造成税收流失。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不动产投资入股及股权转让的营业税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q 日期:10-01-18

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中途转让股权的行为,《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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