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78号
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
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置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备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交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 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十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2.0.5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nightsoil sources 在粪便污水产生源对其进行处理的设施。
2.0.6 城市规划建成区 urban planning construction area
城市规划区内连片发展且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3.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3.1 一般规定
3.1.1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满足卫生环境和城市景观环境要求;其中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的设置还应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 3.2 公共厕所
3.2.1 根据城市性质和人口密度,城市公共厕所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选取;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偏低、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偏高的城市、旅游城市及小城市宜偏上线选取。
3.2.2 给类城市用地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应用表3.2.2的指标。 表3.2.2 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3.2.3 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3.2.4 公共厕所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2、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3、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题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4、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5、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3.2.5 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地
区,其公共厕所应配建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3.2.6 公共厕所建筑标准的确定: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一类标准;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交大的道路沿线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其他街道及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三类标准。 3.3 生活垃圾收集点
3.3.1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3.3.2 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即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又要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
3.3.3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3.3.4 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3.3.5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容器或垃圾容器间的容量按生活垃圾分类的种类、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清运周期计算,其计算方法见附录A。 3.4 废物箱
3.4.1 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行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3.4.2 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 …… 此处隐藏:356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学前教育]MC9S12XS256RMV1 xs128芯片手册4
- [学前教育]安东尼语录经典语录
- [学前教育]e级gps控制测量技术设计书
- [学前教育]苏教版2022-2022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
- [学前教育]装修公司推广 营销
- [学前教育]家政服务合同(完整版)
- [学前教育]湖北省2016届高三联考语文试题
- [学前教育]爱立信无涯学习系统LTE题库1-LTE基础知
- [学前教育]揭秘大众柴油车作弊软件原理
- [学前教育]人才流失原因及对策分析
- [学前教育]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 [学前教育]国际贸易实务试卷A卷09.6
- [学前教育]校园废品回收活动计划方案书范文格
- [学前教育]电大成本会计试题及答案
- [学前教育]大学物理实验 华南理工出版社 绪论答案
- [学前教育]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
- [学前教育]液压冲击的危害、产生原因与防止方法(
- [学前教育]学生工作总结高一学生期中考试总结_020
- [学前教育]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大全
- [学前教育]阳光维生素的巨大抗癌潜能阅读题答案.d
- 马云在云锋基金江苏论坛闭幕式的发言
- 试论小学体育教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教
- 语文A版一年级下册《语文乐园一》教学
- 2021四川大学物理化学考研真题经验参考
- [人教A版]2015-2016学年高中数学 第二
- 终端网点销售返利协议书
- 江苏省2015年眼科学主治医师青光眼考试
- 2017年部编人教版八年级语文上册教案
- 十一中学七年级英语上册Unit7Howmuchar
- 以赛促教的创新性实验教学机制建设实践
- 平凉市崆峒区2015七年级下生物期末试题
- 琶洲(地块五)A、B塔楼1、2#塔吊基础
- 一级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 2018北京西城区高三二模理科数学试题及
- 炒股密码线技术 - 图文
- 职高学生生涯发展辅导教案
- 语文人教版四年级上册8 世界地图引出的
- 最新最新人教版二年级上册全册数学教案
- 2017高考英语全国2卷精彩试题(有问题
- 普通心理学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