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1
学法网
www.xuefa.com 与法律人共成长!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解析
07年司考真题(卷一)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http://bbs.xuefa.com/exerlist-243-1.html
07年司法考试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http://bbs.xuefa.com/testlist-5-1.html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 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 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 B. 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
C. 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
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答案】D
【逐项解析】马克思法学坚持唯物主义立场,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但这并非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 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因为有些学派如社会法学派也特别重视社会对法律的制约作用,应该说,马克思 法学比较强调法律的阶级性,这是它的突出特点。依据马克思法学的基本观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 现,而非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决定法律内容的因素是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 筑),而不是利益需求,法律调整利益、表达利益,因此正确答案应选 D。
【 常 见 错 误 】“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这个选项具有诱惑性,我们经常说法律代表 了民意,所以考生容易认为这句话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看来,法律只能是统治阶级整体 的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体现。
2.我国《宪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 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 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 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答案】B
【逐项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考题中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 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的宪法条文缺乏法律规则的必备结构,没有明确的法律后果,所 以属于原则而非规则,由于保护环境属于我国的政策,因此该原则属于政策性原则而非公理性原则。另外 , 该原则的内容是义务性而非授权性,它是给国家设定义务。因此,正确选项为 B。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 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注意区分原则和规则的标准,规则必须要有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而原则的特点是它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而具体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 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 【答案】B
【逐项解析】一般来说,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如 , 法
学法网免费司考题库 http://bbs.xuefa.com/tiku.html
1
学法网
www.xuefa.com 与法律人共成长!
律条文规定法律技术性规定、法律概念。规则与原则不同,规则明确具体,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 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原则抽象宏观,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法律概念不属于法律规范,它只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必须和规则、原则配合起来才能 发挥作用。因此,正确选项为 B。
【常见错误】选项 A 中“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这句话存在一定的理解难度。一般来说 , 法律规则应该是由条文表述的,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则也可能由判例或习惯来承载和表述。 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 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 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 【答案】A (学法网 www.xuefa.com 收集整理)
【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人权是人依其本性而应当享有的不 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权首先是一种道德权利和应有权利。人权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 次,应有权利;第二层次,法律权利;第三层次,实有权利。人权的内容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权利,使人 的应有权利有机会转化为法律权利,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但并非表明人权只能是 一种实有权利。在现代法治社会,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 反过来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有了法律并不能当然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也不意味着有了法律人 权必然就会得到实现和保障,因为法律实施的效果决定着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的程度。因此,正确选项为 A。 【常见错误】选项 D 具有诱惑性。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这是一种理想,事实上法律并不能绝 对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侵犯人权的现象就是明证。
5.2005 年 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 年 4 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权 益 保 障 法 〉办 法 》,规 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 于 该《 办法 》, 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 办 法 》 对 构 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 办 法 》 对 \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 【答案】B
【逐项解析】《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全国人大的法律,其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以《办法》对 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不属于立法解释。一般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办法》也无权对《妇 女权益保障法》进行变通或补充规定,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经批准才有权制定变通或补充性规定。《办 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这是正确的。《办法》对\性骚扰\进行的解释应当属于目的解释而非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因此,正确选项为 B。
【常见错误】这里要注意,地方人大对全国人大的法律是没有解释权的,更不能进行变通规定。另外 , 《办法》对\性骚扰\所作的解释不属于体系解释,体系解释指的是把要解释的条文放到 …… 此处隐藏:726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建筑文档]2018年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与
- [建筑文档]2013年福建教师招考小学数学历年真题
- [建筑文档]高中信息技术课flash知识点总结 - 图文
- [建筑文档]电工实训 - 图文
- [建筑文档]最高院公告案例分析100篇(民商篇)
- [建筑文档]南开中学高2017级14-15学年(上)期末
- [建筑文档]五粮液集团战略分析
- [建筑文档]鲁教版(2012秋季版)九年级化学 酸碱
- [建筑文档]超星尔雅2017中国哲学概论自整理题库答
- [建筑文档]关于成为海口金盘饮料公司材料独家供货
- [建筑文档]LNG学习资料第一册 基础知识 - 图文
- [建筑文档]四年级品社下册《好大一个家》复习资料
- [建筑文档]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 [建筑文档]魏晋南北朝诗歌鉴赏—嵇康
- [建筑文档]坚持追求真爱是理智的行为 正方一辩稿
- [建筑文档]湘西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存在的
- [建筑文档]园林工程试题库及答案
- [建筑文档]计算机长期没有向WSUS报告状态
- [建筑文档]日语最新流行语
- [建筑文档]B62-016 景观进场交底专题会议
- 2018年中考语文课内外古诗词鉴赏专题复
- 高考试题研究心得体会
- C语言基础题及答案
- 电气控制及PLC习题及答案
- 都昌小学家长学校汇报材料
- GMAT作文模板正确使用方法
- 俄军办坦克大赛:中国99式有望与豹2A6
- 成本会计练习题
- 酒店餐饮业最流行的5S管理方法
- 2014-2015学年山东省菏泽市高二(下)
-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教案、说课、
- 2013年结构化学自测题 有答案版
-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游览解说词(附
- 窗口文明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
- 2018满分超星尔雅就业课后练习期末答案
- 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
- 苏教版第三单元知识点归纳
- 第4章 曲轴模态分析
-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思考
- 武汉CPC导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