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教学研究 >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5-09-11
导读: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Air Emission Standard for manufacture of 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发布稿)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Air Emission Standard for manufacture of 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发布稿)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排放控制要求 ........................................................................ 4 5 监测要求 ............................................................................ 6 6 实施与监督 ..........................................................................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企业建立VOCs排放和控制台帐的基本要求 ...........................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 11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是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未规定的项目执行相应的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除了苯乙烯外,其他恶臭污染物执行GB1455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松江区环境监测站、上海华谊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修光利、王芳芳、王向明、何校初、应诚威、侯丽敏、尚玉梅、李建伟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03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通过非化学转化过程生产染料、颜料的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适用于本标准。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企业内合成树脂生产装置执行相应的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有效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502 空气质量 苯胺类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38 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5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5 固定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 manufacturer of paint,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指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胶黏剂制造工业。 3.2 涂料制造paint manufacture

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和辅助材料,经过加工后制成覆盖材料的生产活动,包括涂料及其稀释剂、脱漆剂等辅助材料的制备环节。

3.3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manufacture of ink and allied products

指由颜料、连接料(树脂、溶剂等辅助材料)和填充料经过混合、研磨调制而制备用于印刷的有色胶浆状物质或液体,以及用于计算机打印、复印机用墨等的生产活动。 3.4 胶黏剂制造 Manufacture of adhesive

指以黏料为主剂,配合各种固化剂、增塑剂、填料、溶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偶联剂等助剂配制制备胶黏剂(也称黏合剂)的生产活动。

3.5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manufacture of filling and similar products for sealing

指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以及其他类似化学材料的制造。 3.6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沸点不高a) 用于核算或者备案的VOCs指20oC时蒸汽压不小于10Pa …… 此处隐藏:331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5059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