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4)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这里的诉讼是对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属于行政诉讼。因此,D项说法正确。
27.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
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答案:D
解析:《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城乡规划法》第39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可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必须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B是正确的。
《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当选。
28.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B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三)项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环境污染案件由加害方对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因此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而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
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答案:D
解析: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买行为是有效的。故A错误。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故B错误。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故C错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
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则,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担国家责任。故AB错误。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单方解约和退约;条约履行完毕;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条约履行不可能;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断绝外交关系
或领事关系;战争;一方违约;情势变迁等十一项。本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因此C正确。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
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D.联合国人权法院
答案:
解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所以 …… 此处隐藏:2551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教学研究]2012西拉科学校团少队工作总结
- [教学研究]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 [教学研究]小学数学人教版六年级上册圆的周长和面
- [教学研究]ERP电子行业解决方案
- [教学研究]钢支撑租赁合同范本
- [教学研究]预应力自动张拉系统用户手册Rev1.0
- [教学研究]MOOC课程:金瓶梅人物写真(每章节课后
- [教学研究]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适用追加夫妻关系)
- [教学研究]2014年驾考科目一考试最新题库766
- [教学研究]2013-2014学年度九年级物理第15章《电
- [教学研究]新版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下26课-客
- [教学研究]小导管注浆施工作业指导书
- [教学研究]一般财务人员能力及人岗匹配评估表
- [教学研究]打1.2.页 小学一年级暑假口算100以内加
- [教学研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
- [教学研究]2012年呼和浩特市中考试卷_35412
- [教学研究]最简易的电线电缆购销合同范本
- [教学研究]如何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 [教学研究]工作分析与人岗匹配
- [教学研究]2016-2017学年高中历史第七单元现代中
- 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小学三年级
- 台湾宜兰大学互联网交换技术课程 01_In
- 思想品德:第一课《我知我家》课件(人
- SAR合成孔径雷达图像点目标仿真报告(附
- 利辛县“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 2015-2020年中国手机APP行业市场发展趋
- 广告策略、创意表现、媒体方案
- 企业如何申请专利的的几点思考
- 《中国教育简史》网上作业
- 高中历史第二单元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及
- 年终晚会必备_精彩的主持稿_精心整理_
- 信息工程专业自荐书
- 2019高考历史人教版一轮练习:第十二单
- JAVA俱乐部管理系统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 2016-2021年中国小型板料折弯机行业市
- (人教新课标)六上_比的基本性质课件PPT
-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网申论备考技巧:名言
- 神经阻滞麻醉知情同意书
- 施工企业信息填报、审核和发布的相关事
- 初一(七年级)英语完形填空10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