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文库大全 > 教学研究 >

20090507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9-01
导读: 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1 2 3 4 5 6 7 8 9 特别说明: 1、本《评查标准》针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要求制订。先试行,再规范。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2、《评查标准》共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案卷文

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1

2

3

4

5

6

7

8

9

特别说明:

1、本《评查标准》针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要求制订。先试行,再规范。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2、《评查标准》共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案卷文书制作标准和案卷文书归档标准三个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主要衡量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案卷文书制作标准”主要衡量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和制作质量;“案卷文书归档标准”主要衡量案卷的归档规范和外观质量。

3、案卷中凡涉及行政执法主体错误、执法内容错误、适用依据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处罚对象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执法程序违法等实质性错误之一的,即视为无效案卷,整个案卷不得分;其他扣分事项以扣完该评查项目的总分为限。

4、本《评查标准》所指的“被处罚对象主体适格”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执法机关在认定被处罚对象时应注意查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自然人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也属于自然人的范畴,实施行政处罚时以“公民”对待。

(2)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第42条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组织为法人。但应注意以下情况:①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被处罚人。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时,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处罚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③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作者可以共同举办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举办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法》规定,外资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④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

10

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⑤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⑥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⑧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⑨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①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5、本《评查标准》所涉及的“说理部分”内容,为倡导性要求。各地、各部门在试行期间应积极探索、推广和完善。

11

20090507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ku/156981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