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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制度内容(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14
导读: 各种销赃行为的功效。当今我国正在严打的历史阶段如果对于盗窃物适用善意取得势将为不法分子打开一道绿灯。例如:甲从乙处盗窃一把自行车,卖给自行车寄卖店,寄卖店再转手卖给丙。假如赃物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丙

各种销赃行为的功效。当今我国正在严打的历史阶段如果对于盗窃物适用善意取得势将为不法分子打开一道绿灯。例如:甲从乙处盗窃一把自行车,卖给自行车寄卖店,寄卖店再转手卖给丙。假如赃物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丙出于善意在支付低于市场价金的同时即获得了对该赃物所有权,乙便无权向丙要求返还占有物(自行车)。甲为此获得了不法财产,丙也同样在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购买了同样的商品。这样等于间接性的鼓励了甲从事盗窃活动,而丙在获得赃物所有权的同时也为甲解决了销售方面的问题,因而从长远来看只有保证原所有人乙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所以我国司法实践历来就采纳否定说,实践证明这种作法对保护原所有人的正当利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是十分必要的,未来立法应坚持这一作法。 四、不动产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前我国关于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没有明确规定。然而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3月16日通过,自XX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已有明确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

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由此可见善意取得不仅适用于动产,同时也适用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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