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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保留的必要性(20140911)(5)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10-05
导读: 建国之初,毛泽东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出发,主张保留死刑,他的“不能废除死刑”的政策成为我国死刑得以存在的基� 6车摹吧偕鄙魃薄保乐埂按砩薄钡恼叱晌夜佬谈母锖屯晟频亩ΑO纸锥挝夜痪弑阜铣

建国之初,毛泽东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出发,主张保留死刑,他的“不能废除死刑”的政策成为我国死刑得以存在的基础。而党的“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政策成为我国死刑改革和完善的动力。现阶段我国不具备废除的死刑的条件。 1、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经济基础

我国仍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我国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不宜立即废除死刑。正如陈兴良教授所说:从物质文明程度上说,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物质条件落后的情况下,生命价值同样保持在一个与物质条件相对应的较低水平上,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就显得比较大。同时,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是与经济发达程度成反比例关系的。因此,我国目前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经济基础。

2、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政治基础

中国曾经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且未经过近代民主思潮洗礼的国家,长期以来实行与计划经济相依存的中央集权体制。虽然我国现阶段正建设高度民主和高度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当今社会法治仍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屡见不鲜。可见,在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没有实现之前,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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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刑制度的威慑功能

生命权是人的最根本的权利,而死刑却是对该权利的剥夺,同时,被判处死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我国死刑的执行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立即执行根本不给犯罪分子悔过的机会。对于缓期两年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期两年期间没有故意犯罪行为会减为无期徒刑。可见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力,能够起到更好的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越严厉,威慑作用就越大,这就是所谓的“杀一儆百”。无论是自由刑还是财产刑,其威慑功能不能与死刑相提并论。史蒂芬提出了死刑具有无与伦比的威慑功能的理论。他认为,“没有哪一种其他刑罚可以像死刑一样有效地阻止人们犯罪。这是不难证明的命题之一。原因仅在于这些命题本身比任何证据所能证明的更为明显”。按照他的见解,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功能,因为人对刑罚之畏惧程度与刑罚的严厉性的程度成正比。刑罚越严厉,其给人所造成的畏惧感就越强烈。而最严厉的刑罚是死刑,因此,死刑是威慑力最大的刑罚。死刑是彻底剥夺犯罪人再犯罪能力的必要之刑。死刑在处死犯罪人的生命的同时彻底剥夺了其再犯罪的能力,因而具有最有效的个别预防功能。

在我国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阶段,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恶性犯罪不断发生,社会治安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死刑作为威慑力最大的刑罚,无疑是遏制各类严重犯罪的有效手段,并能在一定程度上惩治犯罪、震慑犯罪。死刑保留的根本目的不单是惩罚,更多的是约束和震慑犯罪。杀人犯如果不判处死刑,他们再杀人的时候就会更加猖狂。正是因为有死刑这个强大的法律武器的存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起着“杀鸡儆猴”的威慑作用,人们才不会为所欲为,社会才会更加稳定。

(三)死刑制度符合民意

民意是指人们群众共同的、普遍的思想或意愿。死刑保留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民意对其的支持度。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91.2%的法律专业人士和57.8%的普通民众支持保留死刑。①虽然当前的国情决定了死刑制度的保留,但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随着民众文明素质的不断提升,废除一些不必要的罪名,逐渐减少死刑的适用数 ①

马克昌:《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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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消除民众对死刑的依赖心理,使民意成为推动死刑走向废止的基础力量。①因此,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正确理性的引导民众,这也是我国在死刑制度改革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例如:2013年11月29日被执行死刑的韩磊因停车问题与李某某发生争执,后将李某某的女儿摔在地上,致婴儿重度颅骨损伤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手段恶劣,最大恶极,让受害家庭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这样的人如不处以死刑,民愤难平。死刑是重罪犯人应得的报应,是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死刑可以满足人们的报应观念,满足人们本能的报复心,而死刑就是最公平的惩罚,否则,就意味着被害人生命不如犯罪人生命重要。对严重的犯罪分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中国从古流传至今的谚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一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在我国民众看来,“罪大恶极”便“死有余辜”。

因此,废除死刑要尊重民意,这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要求,如果全面废除死刑则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价值,不能为广大公众所接受,也会造成社会大众的心理恐慌,无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死刑制度符合我国国情

每个国家都有其特有的国情,死刑应以本国的国情作为存废的根据,而不能盲目的“赶潮流”或者迎合世界性趋势而废除死刑。由于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人口大国,社会治安情况不好,严重犯罪较多。每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数量相对较大,一些西方国家总是指责我国滥用死刑,这是带有偏见的。从目前世界上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来看,无论有多少国家废止了死刑,却不可回避一个基本问题,即几乎所有人口过亿的国家没有废除死刑。②如果废除死刑,就意味着这些原来有死刑的罪犯大部分要转为无期徒刑或者相对很长自由刑,随着关押在监狱的罪犯的增多,国家需要投入更多的财政扩大监狱面积、改善监狱条件、增加监狱守卫。而就中国目前的国情来说,这无疑是大大加重了本来就紧张的财政预算。③在上海市,根据有关实务部门的分析,平均每人每年的行刑成本为2万元左右,而且还包括历年来的硬件设施投

①

赵秉志、张智辉、王勇:《中国刑法的运用与完善》,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第334页。 宋晓东,《论我国的死刑存废问题》,《华章》, 2013年第15期。

杨丛瑜:《浅议死刑存废及死刑改革观》,《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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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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