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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词典(11)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6-02
导读: 登州(后改烟台)三口通商事务,管理天津关税。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后,改由直隶总督兼任,并改称北洋通商大臣。 三老 乡官。掌教化,战国魏已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又增县三老。《汉书·高帝纪上》:“举

登州(后改烟台)三口通商事务,管理天津关税。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后,改由直隶总督兼任,并改称北洋通商大臣。 三老

乡官。掌教化,战国魏已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又增县三老。《汉书·高帝纪上》:“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东汉时又有郡三老,见《后汉书·王景传》。 三吏

西周、春秋时对三公或三卿的总称。《逸周书·大匡》:“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于大庭。”孔晁注:“三吏,三卿也”。《左传·成公二年》:“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弗见,??王使委于三吏。”杜预注:“三吏,三公也”。 三少

亦称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三少”之称见于《大戴礼·保傅》。 三省

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制度,以三省长官为宰相。秦、汉本由丞相主政,但从汉武帝起,君主常把实权委托给左右亲信。武帝委任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为尚书,至东汉而事归台阁。曹魏时尚书令与仆射已为政府各部门长官,与丞相无异魏文帝遂以中书监、令掌机要。刘宋时,门下侍中也位至宰相。隋确立内史省(隋以文帝父名忠,讳同音“中”,改中书省为内史省)取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的制度。唐沿袭,并复中书省原名,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为宰相。太宗曾任尚书令,故从贞观时起,不再授人,以尚书仆射为长官。宋神宗元丰改制,依唐朝规章,复三省制。后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三省长官互相兼职,事权归一,三省分立实际不复存在。南宋改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三省制度名实俱亡。 三师

北魏始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上公。北齐沿称。北周改称三公。隋初恢复北齐旧制,称三师,炀帝时废。唐重置。宋徽宗谓三师之名不合三代旧制,改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取消原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辽、金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元、明、清仍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三师、三公名称虽异其为大臣虚衔则同。又历代东宫官之太子太师、太傅、太保亦称三师。 三事

西周官名。即“三事大夫”。《诗·小雅·而无正》:“三事大夫,莫肯夙夜。”《书·立政》:“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任人谓任事之官,准夫或准人谓平法之官,牧或牧夫谓治民之官。一说三事指三司,即司徒、司马、司空。 三司

一、东汉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亦称三司。太尉原名大司马,与司徒、司空均有“司”字,故称。见《后汉书·顺帝纪》。

二、唐以御史台与中书、门下为三司,受理冤而无告案件,侍御史与给事中、中书舍人轮值朝堂,如有重大案件,则以御史中丞与刑部、尚书侍郎大理卿共同审讯,称三司使。

三、唐后朝至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唐后期分置盐铁使与判户部、判度支、五代后唐合为一职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宋沿置,号称计相,为最高财政长官,元丰后废。 四、唐皇太子监国时,太子詹事与左、右庶子亦称三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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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泰和八年(1208)省户部官员,置三司,掌劝农,盐铁、度支,贞祐年间废。 六、明各省都指挥司掌军事,按察使司掌刑狱,布政使司掌钱谷,合称三司。

三司催驱司

宋三司所属机构。掌督促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上审核等事。以判三司开拆司官兼管。

三司都理欠司

宋三司所属机构。掌清理京城及各地欠负官物帐籍,立定际期催收。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元丰改制后,并归尚书户部。

三司都磨勘司

宋三司所属机构。端拱二年(989)置。掌审核三司所属盐铁、度支、户部帐籍,检查出入之数。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任。

三司都凭由司

宋三司所属机构,掌京师官物支付事务,以判三司都理欠司官兼管。凡盐铁、度支、户部所支官物,经检查其凭由无差误,即盖印签发,有关机构支付后,再据数送请复核销。雍熙四年(989),盐铁、度支、户部务置凭由司,后并为一司。至道二年(996)并归都理欠司。

三司河渠司

宋三司所属机构。皇祐三年(1051)置。掌黄河与汴河等河堤功料事务。以盐铁副使、判官主管。嘉祐三年(1058)置都水监,废三司河渠司。

三司会计司

宋官署名。熙宁七年(1074)置。熙宁七年(1074)置,掌总核国家财赋,以宰相提举,次年废。

三司开拆司

宋三司所属机构。掌接受皇帝宣敕及诸州申报文书,发放以付盐铁、度支、户部,兼掌发放、审查、催促、处理有关机构文件。

三司使

官名。唐以刑部尚书或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共同审理大狱,称三司使。皇太子监国时,太子詹事与左右庶子亦称三司使。唐中期以后,以盐铁使与度支使、户部使分掌租赋、财政收支与盐铁专卖,亦称三司使。五代后唐三成元年(926),以宰相专管盐铁、度支、户部三司。长兴元年(930),置三司使。北宋沿置,为最高财政长官,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号称计相,位次执政官,而恩数廪禄相当于参知政事与枢密使。元丰改制,废三司使,并其职入尚书省户部。

三司受事 唐制,御史台侍御史在朝堂与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共同接受免讼案件,称为三司受事。如属重大案件,则皇帝诏令尚书省刑部与御史台、大理寺共同审理,称为三司推事。

三司推勘公事

宋官名。嘉祐五年(1060)置。掌推劾三司所属盐铁、度支、户部公事。以京朝官充任。元丰元年(1078)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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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推事

见“三司受事”。 三台

一、汉以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说见应劭《汉官仪》。 二、三公的别称。本为星名,共六星,分成上中下三台。以天象拟人事,因有此称。说见《晋书·天文志上》。

三、隋指御史台、谒者台、隶司台。隋初本只有御史、都水二台,炀帝改都水台为都水监,增设竭者、司隶二台,乃有此称。 三衙

宋官署合称。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与侍卫步军司统率禁军,称为三衙。

三有司

西周时司土、司马、司工的合称。王室诸侯国皆置。《毛公鼎》记王命兼司公族、参(三)有司、小子、师氏、虏臣等职,为王朝三有司。《散氏盘》所载散的司土、司马、司工,为畿内诸侯的三有司。《卫盉》、《五祀卫鼎》所载参与土地围让交付手续的三有司,为当地官吏。 三院 …… 此处隐藏:84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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