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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知识综述及其运用新(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26
导读: 国际法知识综述及其运用 国家债务继承的效果是: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转属继承国,由此而引起被继承国义务的消灭和继承国义务的产生。 D、关于国家档案的继承 国家对国家档案的继承是指继承国对被继承国国家档案权利

国际法知识综述及其运用

国家债务继承的效果是:被继承国的国家债务转属继承国,由此而引起被继承国义务的消灭和继承国义务的产生。

D、关于国家档案的继承

国家对国家档案的继承是指继承国对被继承国国家档案权利的继承。

在国际实践中,国家档案的继承,通常由被继承国和继承国之间通过协议来解决。如无协议,一般将与涉领土有关的档案转属继承国。 (三)、政府继承

政府继承是指一国由于革命或政变导致政权更迭,旧政府代表国家所承担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新政府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其主要特征是:

1)、政府继承的主体是政府; 2)、政府继承的对象是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定权利和义务; 3)、政府继承发生的原因是由于革命和政变导致政权更迭。 (四)、国际组织的继承

国际组织的继承是指一个国际组织由于解体或合并,其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协议转移给另一国际组织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国际组织继承的主要特征是:1)、国际组织继承的主体是国际组织;2)、国际组织继承的对象是通过协议规定的国际法上的特定权利和义务;3)、国际组织继承发生的原因是在国际组织解体或合并的情况下协议的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问题

只发生政府继承问题,不发生国家继承问题。

A、条约(不当然有效,也不当然无效,不平等条约无效); B、财产(全部继承);

C、债务(恶债不予以继承,合法债务协商解决); D、国际组织的代表权问题(新政府承继)。

五、国际法律责任制度

1、国家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国际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征

国际法律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国际法律责任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国家责任,指国家由于从事了国际不法行为而违反了自己所承担的国际义务时,在国际法上应该承担的责任。

国际法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 1)、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国际法的主体是相同的 2)、国际法律责任的根据是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 3)、国际法律责任具有普遍性; 4)、国际法律责任的任务就是要确定国际不法行为或损害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国际法律责任制度的意义:

(1)通过追究国际法律责任,纠正国际不法行为;

(2)通过追究国际法律责任,使受害国的利益得到合理的维护;

(3)通过追究国际法律责任,确立国际法主体的正确的行为规范,从而维护正常的国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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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知识综述及其运用

2、国际不法行为责任

国际不法行为是指国际法主体所作的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

一个国家对于本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应当承担国家责任,这是一项国际法原则。

衡量国际不法行为的标准是国际法,而不是国内法。国际不法行为在国际法上的非法性,不会因为该行为在国内法上的合法性得以排除,在这个问题上,国际法的效力优先于国内法。

国家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一个国家的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根据《国家之国际不法行为责任条款草案》的规定,需要从两个方面去考查和甄别:

国际不法行为的主观要件

国际不法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某一不法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而构成国家行为。根据国际法,国家承担国家责任的条件之一是国家的不法行为属于“国家行为”,即该行为在国际法上应该归咎于当事国本国。

国际不法行为的客观要件

国际不法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某一不法行为违背国际义务。

(三)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归责原则(一是\过失责任说\,二是\结果责任说\)

3、国际损害行为责任

(一)国际损害责任的概念

国际损害行为责任制度产生较晚,在理论上有很大的分歧,在实践上,也还没有一个系统的实在法规则。

一般认为,国际损害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在从事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活动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国际责任。

国际损害责任行为的特点是: 1)、其活动都是由国家或实体在其本国领土或控制范围内从事的,但其危害具有跨国性;

2)、其活动通常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3)、活动本身都是现行国际法未加禁止的; 4)、受害国有权要求加害国给予合理赔偿。 (二)损害责任的适用范围和责任承担形式

国际法委员会的一致意见是:原则上损害责任适用于一国管辖或控制范围内从事的一切具有跨界损害的活动,包括个人和法人实体从事的活动。

在国际实践中,损害责任承担的形式主要是: 1)、国家专属责任。其主体是国家,主要涉及国家本身或其他国家实体的活动,以及其他非政府团体的活动。它们的行为所引起的国际责任,完全是由国家来承担。

2)、由国家和经营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主要适用于民用核活动领域。 3)、经营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由经营人单独承担有限赔偿责任。根据有关条约的规定,经营人必须担保或就赔偿作出必要的财务安排,以便使受害人按照统一标准得到赔偿。

(三)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视不同情况适用绝对责任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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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

(一)、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免除

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的根据是行为的不当性,如果一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不当性已被排除,该主体的国际责任便随之免除。

在国际实践中,排除行为的不当性主要有如下几种: 1)、同意。 2)、对抗措施。 3)、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 4)、危难与紧急状态: (二)、国际损害责任的免除

损害责任的免除与不法行为责任免除的情况有所不同,损害责任产生的前提是损害结果的存在。

1)、在适用绝对责任原则的范围内,只要对他国造成了损害后果,行为国就必须负赔偿责任,而不论行为国是否有过失,但是,行为国若能证明全部或部分是因为求偿国或其代表的自然人或法人的重大疏忽,或因它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蓄意造成损害时,该国的损害的绝对责任,应依证明的程序予以免除。

2)、在适用过失责任原则的范围内,如果行为只造成损害的后果,而无行为者的过失,则不负赔偿责任。

5、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限制主权

限制主权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有关责任国行使主权的责任形式。 (二)终止不法行为

当一国实行了具有持续性质的国际不法行为时,不管其后果如何,它首先有义务要停止这一不法行为。 (三)赔偿

根据国际法,受害国有权要求侵害国对其所遭受的侵害进行赔偿。在国际法上,赔偿是一个集合概念,包括恢复原状、补偿、赔款、道歉和保证不再重犯等方式,这些方式既可以单独也可以联合使用。

6、国际法律责任的其他问题

(一)国际求偿问题

在国际实践中,由于没有任何普遍适用的强制管辖程序,国际求偿往往通过外交谈判解决。 (二)国有化问题

一国实行国有化或征用外国企业而给其他国家和国民带来损害的,并不构成国际不法行为,也不引起国际法律责任,因为实行国有化是现代国际法所认可的。 (三)国际法上的刑事责任问题

1)国际法委员会的条款与国际罪行

国际不法行为分为一般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前者指 …… 此处隐藏:341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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