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学前教育 >

何勇、周继明不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南彭镇人民政府行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7-17
导读: 何勇、周继明不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南彭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措施一案 - (2004)渝一中行初字第229号 原告何勇,男,汉族,1962年10月9日出生,重庆市人,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江村。 原告周继明,男,汉族,1953年5月30日出生,重庆市人

何勇、周继明不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南彭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措施一案

-

(2004)渝一中行初字第229号

原告何勇,男,汉族,1962年10月9日出生,重庆市人,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中江村。

原告周继明,男,汉族,1953年5月30日出生,重庆市人,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转铺子斑竹林社。

委托代理人胡万平,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甘旻,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新市街106号。

法定代表人李科,该区区长。

委托代理人周宏,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腾言平,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

法定代表人王会前,该镇镇长。

委托代理人王述德,男,该镇干部。

原告何勇、周继明不服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巴南区政府)、重庆巴南区南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彭镇政府)行政强制措施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曾平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陈波、邓莉参加的合议庭,于2004年10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何勇、周继明及其委托代理人胡万平、甘旻,被告巴南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周宏、腾言平,被告南彭镇政府的委托代理人王述德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

何勇、周继明不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巴南区南彭镇人民政府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331306.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