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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何应对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7-25
导读: 广西政法报/2003年/09月/16日/第T00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何应对 我区颁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本报记者梁如雪 为完善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针对我区防治非典工作的实际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于近日以2003年第3号政府令发布施行5广西壮族自

广西政法报/2003年/09月/16日/第T00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何应对

我区颁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本报记者梁如雪

为完善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针对我区防治非典工作的实际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于近日以2003年第3号政府令发布施行5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6,细化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的可操作性。这标志着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5办法6共7章62条。

突发事件内涵外延扩大食物职业中毒一并列入

与今年5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6相比较,5办法6扩大了突发事件的内涵和外延,将突发事件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共健康损害,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0。此类事件包括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不明原因引起群体性发病的;食物和职业中毒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失控(即放射事故)的;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后出现群体性异常反应或者群体性感染的;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因素污染食品、水源、物品、场所,可能引起群体性中毒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突发性事件。

应急医疗人员有补助举报突发事件有奖励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工作人员,给予适应补助或者保健津贴;对参加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

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的,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各县要指定传染病防治中毒急救医疗机构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责任网、信息报告网、紧急救助网,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报告与调查、监测与预警、控制与救助、协调与监督工作网络系统。

各县要指定承担传染病防治和中毒急救的医疗机构。由于我区传染病暴发、流行占突发事件发生数的一半以上,而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跨县转诊治疗,一方面可能延误救治,另一方面可能造成疫情蔓延扩大,因此,5办法6规定:有条件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一所与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没有条件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所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非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未被指定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另外,5办法6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指定一所医疗机构承担中毒急救的药物储备和技术指导工作0。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对突发事件的事项进行综合评估,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

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各类医疗机构要实行首诊责任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护,收治致病人员。公安、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铁路等部门有权进行调查、检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

5办法6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给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其他行这些义务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以下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对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调遣的。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等等。

机构和人员规定了较多的法律义务,及不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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