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精品文档 > 综合文档 >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26
导读: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ICS 43.040.20 T 38 GBXXX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前 言 本部分的第5.1.1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6条、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ICS 43.040.20

T 38

GBXXX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前 言

本部分的第5.1.1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6条、第5.3,5.4条、第6章、第7.2.4.2

条、第8.3.2条、第8.3.3条、第8.3.4条以及第8.4.2条为推荐性的,其余部分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R123-00系《关于批准装有汽车自适应前照明系统的统一规

定》,包括00系补充件1至补充件3,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管理条款;

----增加了检验规则,修改了试验方法;

----作了编辑性修改。

但是,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要求、近光级别和模式、配光性能、光色、安装规定、测试屏幕(右

侧行驶)、明暗截止线的照准、配光和温度稳定性试验、塑料配光镜的试验、试验顺序、制造商一致性检

验的最低要求等与上述法规一致。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小糸车灯有限公司、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长春海

拉车灯有限公司、山东鲁得贝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吉星伟业汽车照明有限公司、湖北法雷奥车灯有

限公司、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

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按起草单位顺序待定

I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引 言

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和国家,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AFS)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叶开始

投入研制。该系统与普通的远光灯、近光灯不同,它不仅是这些不同功能的组合,而且是这些功能的扩

展,更能适合不同路面的照明和安全要求。AFS系统的结构也与普通的汽车照明灯不同,普通照明灯具

的每一功能都有一个主光源和/或一个辅助光源,而AFS系统所有的近光/远光照明功能只有一个主光源

和/或几个辅助光源。本标准的制定与国内AFS系统的研制同步进行,因此标准的制定更多地结合产品的

研发和制造。

国际上AFS系统的研制和法规的制定用了将近十年,目前系统已开始进入实用型开发,并已在一些

高档配置的乘用车上使用。该系统的ECE法规也已经过了多个版本草案的国际讨论和修改,已于2007

年正式批准实施。

我国于2000年后开始了第一代(带弯道照明的)AFS的应用开发,产品已开始用于国内开发的高档

乘用车上。但对完整的AFS系统,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制订AFS系统的标准,产品的检测只能部分地参

考同类标准,但对AFS系统的一些重要参数则没有可借鉴的标准。

考虑到AFS系统的国际法规已经制定完成,国内现制定的本标准,可以与国际法规接轨,促进国内

对AFS系统的研制和开发,推动国内同类产业的发展。

II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的技术要求、安装、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M、N类机动车的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599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15766.1 道路机动车辆灯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GB 21259 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

GB XXXX-XXXX 汽车用LED前照灯

ECE R99 对气体放电光源认证的统一规定

ECE R37 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灯具认证用灯丝灯泡认证的统一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GB 4599、GB 4785、GB 21259和GB XXXX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2

自适应前照明系统(或“系统”) Adaptive Front Lighting System (AFS)

指一种照明装置,提供具有不同特征的光束,能自动适用近光和远光(若使用)在不同使用条件下的

需要,并符合5.4.1.1 所述的基本功能。系统的组成包括“系统控制”和一个或多个“输入和操作装置”

(若配置),以及车辆左右侧的安装单元;

3.3

近光级别(C级,V级,E级或W级) Class of a Passing Beam

C级基础近光,V级近光适用城镇道路,E级近光适用高速公路,W级近光适用潮湿路面等;

3.4

系统提供的前照明功能模式 Mode of a Front Lighting Function Provided by a System

指本标准5.4.2 和5.4.3 范围内的一种光束,可以是其中某一级别的近光,也可以是远光,根据制

造商设计规定,以适应特定的车辆和不同路况环境的照明需要;

3.4.1

弯道照明模式 Bending Mode

为弯路,连续弯路或交叉路设计的一种前照明模式,符合特定的配光条款,其照度可以横向移动或等

效改变,以获得相同的照明效果;

3.4.2

1类弯道照明模式 Category 1 Bending Mode

一种弯道照明模式,其明暗截止线肘部可以水平移动;

3.4.3

2类弯道照明模式 Category 2 Bending Mode

1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一种弯道照明模式,其明暗截止线肘部不能水平移动;

3.5

照明单元 Lighting Unit

系统的发光部件,可以由光学、机械和电器部件组成,为系统的一个或多个前照明功能提供光束;

3.6

安装单元 Installation unit

指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照明单元的不可拆卸壳体(灯体);

3.7

左侧/右侧 Right side/left side

相对车辆前行方向,安装在车辆纵向对称平面一侧的照明单元的总和;

3.8

系统控制器 System control

指接收来自车辆的AFS控制信号,并自动控制照明单元工作的系统部件;

3.9

中性状态 Neutral state

指系统未使用AFS控制信号,产生C级近光模式(基础近光)或远光模式(若使用)的状态;

3.10

信号 Signal

指根据附 录 F-F.1.7.4 向系统输入的AFS控制信号(V、E、W、T),或者向系统输入的任何附加

控制信号,或者从系统输出至车辆的控制信号。

3.11

信号发生器 Signal generator

一种装置,为系统试验重复产生一个或多个信号;

3.12

电源和执行装置 Supply and operating device

系统的一个或多个部件,向系统的一部分或多个部分提供动力,包括对一个或多个光源,例如,电子

光源控制器,提供动力和/或对其执行电压控制。

3.13

系统基准轴线 System reference axis

指车辆纵向对称平面与一水平面的交线,该水平面正好通过一个照明单元 …… 此处隐藏:14641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wendang/189261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