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文库网 - 权威文档分享云平台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论文大全 >

法学论文(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13
导读: 2.2没有确定遗产的范围、接受和放弃继承规定的界限不明 有限责任继承原则一方面将继承人的责任限制在继承遗产范围以内,另一方面又要求被继承人的财产必须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有限责任继承不仅是保

2.2没有确定遗产的范围、接受和放弃继承规定的界限不明

有限责任继承原则一方面将继承人的责任限制在继承遗产范围以内,另一方面又要求被继承人的财产必须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有限责任继承不仅是保护继承人的利益的制度,而且是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制度。遗产范围的确定在这里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有限责任继承原则能否正确贯彻,主要取决于能否准确划定遗产范围并保证其不被继承人侵害。而我国继承法在确立有限责任继承原则的同时,却没有关于确定遗产状况的任何规定,使有限责任的界限无法确定。其结果是,继承人在享受有限责任继承的利益的同时,却往往不承担其相应的义务。这就使得法律在继承人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上失去平衡。我国采取直接继承制度,即从继承一开始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就概括地转归继承人。这意味着被继承人的债权由继承人收取,债务由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只能向继承人行使权利,债务人只能向继承人清偿债务。因此,必 - 3 -

须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使继承关系确定下来,以便尽快了结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我国继承法却规定,自继承开始以后至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实际上都不确定,继承关系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种规定的弊端是明显的:一是不利于遗产的管理和利用;二是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且继承关系长期不确定也是滋生继承纠纷的重要原因。

2.3债权人受侵害的原因

1.公民法律观念意识淡薄:由于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型国家,以及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原因,导致我国公民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所有权得到保护,债券必须履行等法律原则,无法成为社会成员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为准则。

2.社会干预力: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和政府、司法部门等大都不愿意介入到继承活动中去,这就使得债权人缺少一个可依赖的权威组织,以对抗强大的继承人群体,在当今社会由于遗产债权债务越来越多,各国普遍增强了继承活动的干预,以保证社会公平,所以我们认为我国也应该强化继承社会化程度。

3.亲属内倾向保护:我国继承活动社会化并不明显,涉及相关利益主体除债权人债务人外,一般局限在亲属范围内,债权人因势单力薄求偿成本,比如,投入的时间、精力、物力、财力过高导致力不从心。

4.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我国是一个经济起步较晚的国家,经济不是很发达,特别是个体及私有经济不是特别活跃,个人资产也不多,同时受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继承法条文过于简单,可操纵性不强,有关债权人利益保护条文更为粗略。

3 原因

3.1现行继承法制定时的社会条件所决定

民法是社会经济条件的法律表现,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继承制度。现行继承法是1985年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计划经济无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是在人们的观念中都居于统治地位。当时,公民的财产限于生活资料,基本上没有生产资料,私营经济还是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之下,遗产限于生活资料,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继承人欺诈债权人的情况为人们闻所未闻,立法者自然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近 - 4 -

篇三: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姓名: 宋宝君

学号: 1313001263263 学校: 海军指挥学院 指 导 老 师:

目 录

一、我国民事执行的现状

二、民事“执行难”的危害性

(一)对当事人的损害(二)对权力机关的损害

(三)对整个社会“广普性”的损害

三、民事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一)执行立法滞后

(二)法律意识单薄

1、公民尊重、遵守法律的意识淡薄

2、地方党政机关尊重、遵守法律的意识单薄

(三)地方保护主义干扰严重

(四)法院自身工作存在问题

1、执行体制不健全

2、执行机构和队伍存在的不足

3、执行的期限过长,导致当事人产生执行无效率的失落感

四、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当事人如何解决难与收取执行款的问题

(二)制定统一的强制执行法

(三)完善法院各项工作机制

1、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强化执行方式改革

3、规定明确的执行时限

4、形成有效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5、充分发挥审判程序职能作用,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利的前提条件

(四)培养当事人在执行中的证据意识

(五)完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扩大民事纠纷解决方式

五、结语

六、参考文献

民事执行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民事执行是实现民事权利的一种法律途径。从执行行为启动的方式角度,民事执行可以分为自觉执行和强制执行。

一、我国民事执行的现状

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有条件执行,但由于主观、客观方面因素的存在,无法使之实现或难以实现的现象。当前“执行难”的主要表现可以概括为四句话:“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该执行的财产难动”。法院“执行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当人民法院裁判送达当事人后,因种种原因致使该生效裁判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难以实现。

民事执行是实现民事权利的一种法律途径。从执行行为启动的方式角度,民事执行可以分为自觉执行和强制执行。前者是被执行人在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主动执行的行为,是民事诉讼终结前的一种正常程序状态,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后者是被执行人在生效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经申请执行人启动执行申请程序之后的一种被动执行行为,是民事诉讼终结前的一种非正常程序状态,需要付出比自觉执行更高的成本,是不自觉执行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说,法治化程度越高的国家,其自觉执行案件在整个民事执行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应越大。然而,就我国目前的民事执行现状来说,尽管法治在不断向前推进,但自觉执行率并不尽如人意,给执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是造成“执行难”社会现象的重要因素。

二、民事“执行难”的危害性

在法治国家里,法律乃是一国的最高行为规范。一方面,能否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是衡量一个政府治理国家事务能力的最重要的尺度,所以法律得不到执行应视为政府的莫大耻辱;另一方面,国民是否遵守法律也是区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与野蛮的分水岭,因此不执行法律判决有损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形象。 …… 此处隐藏:98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法学论文(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jiaowen.net/fanwen/1233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0-2025 教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78024566 邮箱:78024566@qq.com
苏ICP备19068818号-2
Top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