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
高中物理教学艺术
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txt
吉林省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时调查处理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根据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吉林省劳动保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企业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轮换工等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均按本办法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四条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按如下规定分别逐级向上报告。
一、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向企业报告。
二、一次一至二人的重伤事故,企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计经委(经委)和工会组织报告。
三、一次三人以上的重伤事故,企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计经委(经委)和工会组织及检察机关报告,县(市、区)上述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分别报告市、地、州有关部门。
四、凡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企业,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计经委(经委)、工会组织、监察部门、检察机关(急性中毒事故,同时报卫生部门),上述各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分别逐级报告省有关部门。
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市、地、州劳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市、地、州政府(行署)报告;省劳动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劳动部报告。
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
第五条凡跨地区承包或流动性作业的企业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按第四条规定上报。
第六条 事故报告的内容:
一、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报告人单位、姓名、报告时间;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的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第
七条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险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要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和物证。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八条有关部门接到企业伤亡事故报告后,
高中物理教学艺术
应立即派员到现场,并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九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一、轻伤事故,由企业自行组织调查组。
二、一至二人的重伤事故,市、地、州属企业及其以下所属企业由其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中、省直企业由企业自行组织调查组。
三、一次三人以上重伤或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劳动、计经委(经委)、监察等部门并请工会组织、检察机关参加组成调查组(急性中毒事故,卫生部门应参加调查)。
四、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事故,由市、地、州政府(行署)或其授权部门组织发生事故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一次死亡五人以上的事故,省有关部门可派员参加调查组。省政府认为必要时,可由其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
五、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组成调查组。
第十条 事故调查组的任务:
一、调查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和经济损失。
二、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和有关法规提出处理建议。
三、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四、确认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交人民检察院审理。
五、协助事故单位总结教训,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和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调查组的职权:
一、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
二、决定事故现场的清理与保留。
三、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经济损失评估(所需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程序以及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分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事故情况查清后,各有关方面如对事故的分析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劳动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如仍有不同意见,可分别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组织事
故调查的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书,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经审批后方为结案。
一、轻伤事故,由企业自行处理。
二、一次一至二人的重伤事故。中、省直企业,由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市、地、州属企业及其以下所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而后由当地劳动部门征求有关
高中物理教学艺术
部门意见后负责审批。
三、一次三人以上的重伤或一次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县(市、区)属企业及其以下所属企业发生的事故,由县(市、区)劳动部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市、地、州属企业及其以下所属企业发生的事故,由市、地、州劳动部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地、州政府(行署)审批。
四、一次死亡三至四人的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市、地、州劳动部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地、州政府(行署)审批。
五、一次死亡五至九人的事故,由市、地、州政府(行署)提出处理意见,省劳动部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六、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和省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由省政府直接处理。
第十七条伤亡事故处理应在一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事故结案后,结案材料应分别逐级报送劳动部门、计经委(经委)和工会组织备案。
第十八条对事故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罚,在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结案后,分别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劳动、监察等部门按各自的处理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向企业全体职工宣布事故处理决定。对个人的处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事故统计
第二十条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须有专人负责掌握事故情况,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资料。
第二十一条凡生产过程中发生轻伤以上事故,企业都应认真填写《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表》,作为原始资料保存。
企业应在每月底填写《企业
…… 此处隐藏:1149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教学研究]2012西拉科学校团少队工作总结
- [教学研究]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 [教学研究]小学数学人教版六年级上册圆的周长和面
- [教学研究]ERP电子行业解决方案
- [教学研究]钢支撑租赁合同范本
- [教学研究]预应力自动张拉系统用户手册Rev1.0
- [教学研究]MOOC课程:金瓶梅人物写真(每章节课后
- [教学研究]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适用追加夫妻关系)
- [教学研究]2014年驾考科目一考试最新题库766
- [教学研究]2013-2014学年度九年级物理第15章《电
- [教学研究]新版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下26课-客
- [教学研究]小导管注浆施工作业指导书
- [教学研究]一般财务人员能力及人岗匹配评估表
- [教学研究]打1.2.页 小学一年级暑假口算100以内加
- [教学研究]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
- [教学研究]2012年呼和浩特市中考试卷_35412
- [教学研究]最简易的电线电缆购销合同范本
- [教学研究]如何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 [教学研究]工作分析与人岗匹配
- [教学研究]2016-2017学年高中历史第七单元现代中
- 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小学三年级
- 台湾宜兰大学互联网交换技术课程 01_In
- 思想品德:第一课《我知我家》课件(人
- SAR合成孔径雷达图像点目标仿真报告(附
- 利辛县“十三五”规划研究报告
- 2015-2020年中国手机APP行业市场发展趋
- 广告策略、创意表现、媒体方案
- 企业如何申请专利的的几点思考
- 《中国教育简史》网上作业
- 高中历史第二单元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及
- 年终晚会必备_精彩的主持稿_精心整理_
- 信息工程专业自荐书
- 2019高考历史人教版一轮练习:第十二单
- JAVA俱乐部管理系统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 2016-2021年中国小型板料折弯机行业市
- (人教新课标)六上_比的基本性质课件PPT
-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网申论备考技巧:名言
- 神经阻滞麻醉知情同意书
- 施工企业信息填报、审核和发布的相关事
- 初一(七年级)英语完形填空10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