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申请标准及程序
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可以同时申请、
也可以只申请其中一项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在我区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办理。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微企业, 按以下程序申报:
1.小微企业向所在镇街进行申报,提交下列申报资料(各镇街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营业执照一份;《小微企业参照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六份);小微企业用工明细表(附件2一式六份);其他相关资料(没有的就不交)。
困难企业认定标准: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登记申报手续; 2、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自2014年第三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有亏损或连续一个季度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下降30%以上,部分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
3、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未裁员,并承诺年内不裁员,不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 5、招用城乡劳动力(不含劳务派遣工、外包工等),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认定标准的困难企业,按以下程序申报:
1、填报《困难企业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表》(附件3一式九份)及提供下列材料:
(1)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不裁员承诺书;
(2)2014年第四季度在职员工平均总人数,2014年12月以后每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支出明细账;
(3)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决算
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企业产业、行业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证书等文本资料,报企业所在地镇街初审。
…… 此处隐藏:152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相关推荐:
- [建筑文档]2018年公需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与
- [建筑文档]2013年福建教师招考小学数学历年真题
- [建筑文档]高中信息技术课flash知识点总结 - 图文
- [建筑文档]电工实训 - 图文
- [建筑文档]最高院公告案例分析100篇(民商篇)
- [建筑文档]南开中学高2017级14-15学年(上)期末
- [建筑文档]五粮液集团战略分析
- [建筑文档]鲁教版(2012秋季版)九年级化学 酸碱
- [建筑文档]超星尔雅2017中国哲学概论自整理题库答
- [建筑文档]关于成为海口金盘饮料公司材料独家供货
- [建筑文档]LNG学习资料第一册 基础知识 - 图文
- [建筑文档]四年级品社下册《好大一个家》复习资料
- [建筑文档]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 [建筑文档]魏晋南北朝诗歌鉴赏—嵇康
- [建筑文档]坚持追求真爱是理智的行为 正方一辩稿
- [建筑文档]湘西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存在的
- [建筑文档]园林工程试题库及答案
- [建筑文档]计算机长期没有向WSUS报告状态
- [建筑文档]日语最新流行语
- [建筑文档]B62-016 景观进场交底专题会议
- 2018年中考语文课内外古诗词鉴赏专题复
- 高考试题研究心得体会
- C语言基础题及答案
- 电气控制及PLC习题及答案
- 都昌小学家长学校汇报材料
- GMAT作文模板正确使用方法
- 俄军办坦克大赛:中国99式有望与豹2A6
- 成本会计练习题
- 酒店餐饮业最流行的5S管理方法
- 2014-2015学年山东省菏泽市高二(下)
-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教案、说课、
- 2013年结构化学自测题 有答案版
- 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游览解说词(附
- 窗口文明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
- 2018满分超星尔雅就业课后练习期末答案
- 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资料
- 苏教版第三单元知识点归纳
- 第4章 曲轴模态分析
-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思考
- 武汉CPC导轨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