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版)相关法模拟试卷(卷A,2012年8月18日)(9)
B.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定的事实 C.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
D.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 答案:ABCD。
解析:《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73、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A.王某因为很喜欢丁某的散文,复印了其创作的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一部30万字的作品供个人欣赏
B.甲为乙的一部作品撰写书评,引用了该作品
C.王某在同学聚会上演唱了徐某未发表的一首歌曲
D.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答案:ABD。 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合理使用】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74、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计算机程序应为文学作品保护
B.各成员国可决定商标许可与转让的条件,但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
C.成员国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 D.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权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渠道
答案:ABD。
解析:对于选项A,《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十条 计算机程序及数据汇编1.计算机程序,无论是源代码还是目标代码,应作为《伯尔尼公约》(1971)下的文字作品来保护。”
对于选项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二十一条 许可和转让:各成员可对商标许可和转让规定条件,但这应理解为不允许商标的强制许可,而且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把商标与该商标从属的生意一起或不一起转让。”
对于选项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二十七条 可授予专利的客体:(b)除微生物外的植物和动物,以及除非生物和微生物工艺之外的产生植物或动物的、基本上属于生物过程的生物工艺。但是,各成员应规定用专利或一种专门有效的制度或通过这两者的综合运用来保护植物品种。各成员应在《建立WTO的协议》生效之日4年后对此规定进行审议。”
对于选项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四十四条 禁令:1.司法当局应有权令一当事方停止侵权,特别是应有权在清关后立即阻止那些涉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其管辖内的商业渠道。如果这些受保护的客体是在某人知道或有合理的根据知道从事这些客体的买卖会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之前获得或订购的,各成员没有义务赋予上述授权。”
75、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乙厂又复函:最低报价为5.8万元,如果在收到该报价一个月内没有复函即供货。一个月后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把设备发送给甲厂。对此,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厂未在一个月内回复,其默视同意该价格,故合同成立 B.甲厂回函愿以5.5万元的价格购进该设备为新的要约
C.乙厂的最后报价为要约,甲厂没有承诺的义务,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答案:BC。 解析:《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76、王某欠张某1万元借款,王某到期无力还钱。张某打听到李
某尚欠王某1万5千元。王某一直没有向李某催要。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张某对此可以采取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A.张某在获得王某的授权委托后,可以张某的名义起诉李某,请求其偿还债务
B.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债务1万元
C.张某起诉王某,把李某列为第三人,请求他们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张某直接向李某请求偿还1.5万元债务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77、王某与张某2011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2012年4月1日该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B.该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C.2011年11月2日该合同已成立,已生效 D.2011年11月2日该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答案:AD。
7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B.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 此处隐藏:237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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