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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论文(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6-08-03
导读: 容易接受新事物,也容易受不良文化的影响,而网络色情等社会环境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因素就成为了诱发他们犯罪的温床。 沉迷网络游戏的影响:适当玩网络游戏不一定是坏事,对人的大脑智力开发有一定好处,还能锻炼眼耳

容易接受新事物,也容易受不良文化的影响,而网络色情等社会环境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因素就成为了诱发他们犯罪的温床。

沉迷网络游戏的影响:适当玩网络游戏不一定是坏事,对人的大脑智力开发有一定好处,还能锻炼眼耳手脑并用能力。但是,沉迷网络游戏危害极大。例如:一名19岁的少年为了要钱上网,不惜用铁锤砸死把他一手抚养成人的奶奶,并在奶奶没有了呼吸之后若无其事拿着钱去上网。2006年12月19日,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金,这起因沉迷网络引发的忤逆惨案令世人震惊,敲响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警钟。2006年12月9日如东警方接到报警,73岁的老婆婆徐某在家中三楼被人杀害。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受害人徐某身上的钱包被人放在三楼西房间的木箱子上,里面的钱全部不见了。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由于现场门、窗均完好无损,家中其他地方并未有翻动的痕迹,警方初步排除了外人谋财害命的可能,遂将目光锁定在受害人抱养的孙子身上,王金平时不务正业,经常上网,都是深更半夜回家,用起钱来也比较厉害。为此,公安机关派人到王金经常出现的网吧蹲点守候,当晚10时许,王金在一网吧上网时被抓获归案,当时王金还穿着沾染着奶奶血迹的鞋子。 这些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顾亲情,失去理智,害人害己。

五、父母关系不和以及不良行为影响

有些青少年由于夫妻不和,争吵或离异,夫妻的关系冲突,他们很少关心子女。这种家庭中的青少年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这种青少年极易流浪或徘徊在街头,有的到商店摊柜上偷窃食物和东西,被人抓住忍受打骂而不愿回家,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很容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例如:2000年7月,南京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青少年团伙盗窃案,其成员有10多名青少年组成。他们经常在铁路沿线盗窃过往列车上的物质。这些青少年大多数属于“无家可归”类,他们不满家庭的冷漠而出走,或者被离异的父或母抛弃,流浪街头,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这些青少年最终就可能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从而走

上犯罪道路,危害社会。还有些青少年由于从小受到父母的不良行为熏染,再加上没有得到正确的教育,是非不分,长时间在这样环境下成长潜移默化受到不良的影响,从而形成不良的行为,甚至出现人格缺陷。例如:某校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的需要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一个现代公民成熟的标志。在生活中,带的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两大社会规范,二者密切相关。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成长,既要践行基本的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有关知识对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才会知道,公民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无论是谁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学法,用法,护法,使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社会要进步,国家要发展,那么人民的生活就要安定。只有稳定才会发展。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未来的希望,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不仅关系到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与发展,更关系到未来中华民族的振兴。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是,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有些青少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平低,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他们很容易受到伤害,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国家给予特别关注,同时,青少年自己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社会发展需要,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

篇二:中国法治建设的与存在的问题论文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结课论文

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2014年 12 月

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要想分析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应明确法治的起源、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的概念与特征等。

法治的起源:法治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是经过漫长的历史积累而逐渐形成的,它来自于世界上各民族,特别是西方各民族在其生存的过程中权利与权力的广泛的持久的张力,来自特定的法律思想与社会实践的频繁的积极的互助共生。

法治的概念: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而现在一般说的法治是指:法律至上,权力在法律之下;法律公开;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保障权利和自由;实行正当程序。

社会主义法治概念的提出:早在1949年1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同志就在司法训练班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治,我们需要我们的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方面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1、以非人格化的权威及规则否定人格化的权威;2、法律规则的肯定性、明确性和普遍性、连续性、稳定性;3、法律体系的完备和统一;4、法律职业的中立性;5、司法过程的公开性、程序性6、维护自由、平等、正义,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的平衡;7、在对“传统性”和“西化”的突破上寻找适合自己的道路。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过程经历了下列几个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我们走上探索和实践法治的道路。毛泽东同志从他早年的“民本”思想,到他晚年的“群治”思想等,使得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1978年以前在“现代性”上没有实质性的突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在邓小平的“民主立国论”和“法制权威论”民主法治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1997年7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和全局着眼,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地对过去的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做出了评价,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目标。未来中国法治发展的总体思路,应当努力实现四个基本转变,即从法治到社会主义宪政的转变、从法律体系构建到法治体系建设的转变、从注重立法到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转变、从法治的表面“维稳” …… 此处隐藏:1857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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